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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天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471件

时间:2023-06-06 09:53:32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昨日是世界环境日,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2年)》...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昨日是世界环境日,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2年)》,同时发布一批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22年,天津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471件,审结3731件(含旧存)。其中,刑事案件新收105件,审结106件;民事案件新收3185件,审结3414件;行政案件新收181件,审结211件。

  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类型涵盖环境污染、野生动物保护、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文物保护等类型。例如,蓟州区法院审理的盗掘古墓案,被告人姜某伙同他人进入清恒敬郡王园寝内,将陵墓园寝地宫石门上的蒲牢石雕切割后盗走,致使古墓葬本体完整性遭到不可逆的破坏。再如,西青区法院审理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凌某某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两案中,法院均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有效发挥了刑罚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方面的震慑作用。

  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类型涵盖矿、林、农、水、电等资源类,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类以及海洋保护、相邻环境、污染侵权类等。民事审判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者的民事责任,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例如:市一中院审理的武清区生态环境局与赵某某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赵某某将废液通过厂区内无防渗措施的排水沟排入厂外渗井,对地下土壤、浅层地下水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法院依法判令赵某某承担土壤、地下水修复责任。

  环境资源行政案件类型涵盖环境、资源、规划、水利等。行政审判充分发挥预防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职责,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代表案件包括铁路法院审理的鲁某与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涉案加工点位存在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情况,其生产的乳胶涂料是单位、家庭及公共场所装修所必需材料,长期接触环保不达标的乳胶涂料,其产生的甲醛、苯等污染物会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依法支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通过司法手段引导生产者重视环境保护,依法合规经营生产。

  公益诉讼是公共利益的“看护人”。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件,审结21件,公益诉讼案件诉讼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均有作为原告起诉的。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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