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类医用耗材集采落地 平均降幅78.29%
时间:2023-04-20 11:15:11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近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落实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冠脉导引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至此,冠脉介入...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落实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冠脉导引导丝等四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至此,冠脉介入手术使用的主要耗材都纳入集采,实现了全覆盖。通知自2023年4月15日起执行。
此次集中带量采购联盟包括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冠脉扩张球囊、冠脉药物涂层球囊四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耗材价格平均降幅78.29%,预计我市每年可节省采购金额6.04亿元。
冠脉导引导丝类、冠脉导引导管类、冠脉扩张球囊类和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内,如其他地区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于本次带量联动中选价格,实行价格联动。采购周期到期后,未接续品种继续按本方案执行。
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冠脉导引导丝类医用耗材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每个(条、根、套)588元,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每个(条、根、套)547.2元,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每个(条、根、套)425元,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每个(条、根、套)6301元。
患者使用上述非中选产品的医用耗材,销售价格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组别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产品,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销售价格高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医保基金以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销售高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2倍的(不含2倍),按照最高医保支付标准的110%作为该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患者个人增负部分按照我市现行规定执行。
随着多轮耗材、药品集采的开展以及集采经验的逐步丰富,京津冀“3+N”医药集采联盟吸引了更多省份和企业加入,此次参与集采的省份达到21个,中选企业52家。三地医保部门将对患者需求进行摸底,持续扩大集采产品覆盖范围和采购量级。今年内,依托京津冀“3+N”集采平台还将推进起搏器、开放吻合器等多类产品集采,进一步减轻群众药耗负担。
此次集中带量采购联盟包括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冠脉扩张球囊、冠脉药物涂层球囊四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耗材价格平均降幅78.29%,预计我市每年可节省采购金额6.04亿元。
冠脉导引导丝类、冠脉导引导管类、冠脉扩张球囊类和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内,如其他地区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于本次带量联动中选价格,实行价格联动。采购周期到期后,未接续品种继续按本方案执行。
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冠脉导引导丝类医用耗材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每个(条、根、套)588元,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每个(条、根、套)547.2元,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每个(条、根、套)425元,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每个(条、根、套)6301元。
患者使用上述非中选产品的医用耗材,销售价格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组别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产品,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销售价格高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医保基金以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销售高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2倍的(不含2倍),按照最高医保支付标准的110%作为该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患者个人增负部分按照我市现行规定执行。
随着多轮耗材、药品集采的开展以及集采经验的逐步丰富,京津冀“3+N”医药集采联盟吸引了更多省份和企业加入,此次参与集采的省份达到21个,中选企业52家。三地医保部门将对患者需求进行摸底,持续扩大集采产品覆盖范围和采购量级。今年内,依托京津冀“3+N”集采平台还将推进起搏器、开放吻合器等多类产品集采,进一步减轻群众药耗负担。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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