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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多次乱停共享单车将被限骑

时间:2023-04-18 10:07:36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昨天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该委组织天津市信用协会会同在津运营的美团、青桔、哈啰三家企业,在共享单车领域开展行业自律活动。自5月1...

昨天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该委组织天津市信用协会会同在津运营的美团、青桔、哈啰三家企业,在共享单车领域开展行业自律活动。自5月1日起,对存在多次不规范停放共享单车行为的用户实施联合限制骑行措施,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从源头消除相关安全隐患和市容顽疾,解决共享单车不规范停放问题。

  此次首批联合限制禁停区共5处,分别是古文化街东侧张自忠路下沉路段、古文化街南门周边、永乐桥及周边、外环线友谊南路交口处、文化中心区域,均为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问题的典型点位。在一个自然月内,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联合限制禁停区3次及以上的,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拟联合限制名单。拟联合限制名单将于每月11日至15日通过“天津信用”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目公示。为起到正向引导作用,活动专门引入“信用承诺”机制,首次被纳入拟联合限制名单的用户,可于当月24日至26日通过“海河分”微信小程序提交信用承诺,免除首次限骑。

  经公示、承诺等环节,将形成共享单车联合限制对象名单。自名单公布结束后次月1日起7个自然日内,联合限制对象将无法使用三家品牌共享单车。已被纳入过限制名单的用户若再次发生违停行为,将直接纳入新一轮限制名单,连续被纳入名单的用户限制时间相应延长。市交通运输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比如,5月1日,某用户骑行至古文化街周边联合限制禁停区停车并关锁,在共享单车App提示、平台短信告知均无果的情况下,将计违停1次。5月内发生上述行为累计3次及以上,即被纳入拟联合限制名单。该名单将于6月11日至15日在‘天津信用’公众号公示,同时通过平台短信告知本人。如用户无异议或未提交信用承诺,其于7月1日至7日将无法使用三家品牌共享单车。”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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