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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既非保险还有风险

时间:2022-08-31 09:07:45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近期,外埠部分运输车辆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却无法获赔。对此,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昨天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车主机动车辆安...

近期,外埠部分运输车辆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却无法获赔。对此,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昨天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车主“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真正的保险,存在理赔、退保等多重风险。

  保险协会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也非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中国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并非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辆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消费者将面临无法获得或者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

  保险协会强调,当车辆发生所有权转移时,“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不能像真正的保险一样随车过户,而需车主退出挂靠的运输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容易产生“退保”纠纷。尤其是在发生纠纷时,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难以得到有力保护,目前我国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据悉,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一旦发生退保或理赔纠纷,车主要么沉默,要么诉之于法院。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只能采用一般法《合同法》,而非特别法《保险法》。因运输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如果资产出现状况将无法履行合同,可能无法给予风险补偿。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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