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遭遇“超前点评” “水军”控评扰乱市场
时间:2021-12-14 09:18:14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导读]现在,很多人都习惯在观看影视剧后去网络平台上进行打分和点评,这也方便为还没有观看的网友们提供参考。但是,大家听说过影视剧还未播出,...
现在,很多人都习惯在观看影视剧后去网络平台上进行打分和点评,这也方便为还没有观看的网友们提供参考。但是,大家听说过影视剧还未播出,网上就已经有大量评分出现的情况吗?日前,就有两部影视剧接连出现了“超前点评”的荒诞一幕。
影视剧遭遇未看先评
暴露“水军”控评潜规则
“水军”对影视剧控评的行为,不但对网友、影视产业发展以及打分平台等各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还有可能涉嫌违法。
12月1日,某古装剧在互联网平台上线。由于一些原因,该剧的正式上线时间比原来的“官宣”时间晚了将近一个小时。然而,在某知名打分平台的短评打分区,却有大量评分在原定上线时间集中涌入。“超前点评”事件快速发酵,被多家媒体关注报道,虽然很快大部分“超前点评”的内容已被删除,但通过媒体报道中的评分截图来看,这些短评呈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分化的状态。
无独有偶,在12月5日首播的某部悬疑网剧中,女主演尚未登场的前两集播出后,网络社交平台上同样准时涌现了大量质疑其演技、台词的论调和一星短评。两部影视剧出现的“超前点评”现象被网友和媒体质疑为“水军”刷分控评。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戴清:短时间内会出现一批口吻相近的文章,在时间的先后安排上、疏密上,包括步调上,还有不同帖子之间内容侧重点的配合上,你都能感觉出来他是有选择和彼此配合的。
业内人士指出,有些观众在评价影视作品时,难免会受“粉丝滤镜”影响,因为自己喜欢或不喜欢某位演员,给作品打出更高或更低的分数。但是所谓的网络“水军”们在进行刷分控评时,已经打破了“先看作品再打分”的基本规则。
影视剧出品人 米巍:我们经常看到这种现象,其实有流量演员参与的影视作品出现刷分控评的现象往往是比较多的。“水军”其实接到任务之后,可能他都没看过这部剧,就会出现一模一样的评论在评论区,复制粘贴相同的内容。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以粉丝身份进入某“水军”派单群,发现在这个聊天群里,频繁有人发出招聘兼职刷分控评的信息。业内人士指出,往往一条1元钱甚至几角钱的价格,能吸引大量“水军”接单进行控评。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戴清:就是干扰大众的审美接受,他是带节奏的。然后他是会对还不了解实际情况的,这个到底什么样情况的观众肯定会有一种误导。
影视剧出品人 米巍:出现这种刷分控评的现象之后,有可能会对这部剧的口碑或者观看数据产生不利的影响,制作公司可能在经济上也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从而不利于后续正常的创作工作的开展。
专家还指出,“水军”控评的行为,同样会破坏打分平台的客观性与公信力,甚至影响正常的文艺评论。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戴清:有的时候网络“水军”控评形成了一种很大的噪音,正常的状态下的文艺评论它是没有办法抗衡的。我们说所谓控评是控制某些声音的,那么它会干扰正常的文艺评论,正常的一般的发声。对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影视艺术的大众审美接受也是一个很大的破坏。
影视剧“控评”
或涉嫌违法
今年2月,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留言咨询:“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
对此,官方给予回应,“控评”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提交充足证据材料,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直接拨打12315或登录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申诉举报。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 朱巍:第一方面它影响经营者的权利,另外一个着眼点就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那么对于控评来讲,就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表现在知情权的角度和自由评价的权利的角度。所以从这两个角度都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
网信办近年来也出台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项规定,对网络“水军”的刷帖控评行为也都有较为细化的规制。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 朱巍:把平台的主体责任,其实给它做得非常具体化。比如说,明知道别人在搞这种“水军”,那你一定要有一个必要措施,把“水军”的东西过滤掉。在控评的过程之中,这些“水军”他们在从事一些非法经营的事情,表面看他是侵害到了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经营秩序,严重的话他可能涉及一个刑事法律特别的罪名,叫非法经营罪,可能也会有刑事法律去进行规制。
多方合力整治控评
还文艺评论清朗环境
专家指出,对于影视剧刷帖控评等行为,需要多方共同合力治理,才能还文艺评论一个清朗环境。
今年2月,国家网信办开展了“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彰显了有关部门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
专家指出,除了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平台自己也应加大应对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 朱巍:平台治理领域我觉得主体责任还是要落实的,那么平台如何去辨别哪些是“水军”的评价,哪些是老百姓自由的评价,哪些是具有侮辱性质的,具有诽谤的字眼的评价,对于平台来讲是可以用技术的手段去达到分辨效果的。很多小号,好多“水军”的号,有一个叫信用联合的惩戒,他有一次违规行为,发言的权限应该降低的,乃至于采取更严厉的比如说封号的措施。
同时专家建议,应提高影视机构营销推广行为的透明度,并对网友进行正向引导。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戴清:要厘清这种范围的界限,就是有一些我们说是影视机构,还是影视机构委托的中间机构,到底谁在做营销推广,这个营销推广我们说是正当还是不正当的。我觉得第二个,我们当下需要去提升主流文化的影响力,营造健康的文娱环境,我觉得要积极引领粉丝文化的良性发展,包括提升年轻人的审美素养,加大引领力度和影响力度。
影视剧遭遇未看先评
暴露“水军”控评潜规则
“水军”对影视剧控评的行为,不但对网友、影视产业发展以及打分平台等各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还有可能涉嫌违法。
12月1日,某古装剧在互联网平台上线。由于一些原因,该剧的正式上线时间比原来的“官宣”时间晚了将近一个小时。然而,在某知名打分平台的短评打分区,却有大量评分在原定上线时间集中涌入。“超前点评”事件快速发酵,被多家媒体关注报道,虽然很快大部分“超前点评”的内容已被删除,但通过媒体报道中的评分截图来看,这些短评呈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分化的状态。
无独有偶,在12月5日首播的某部悬疑网剧中,女主演尚未登场的前两集播出后,网络社交平台上同样准时涌现了大量质疑其演技、台词的论调和一星短评。两部影视剧出现的“超前点评”现象被网友和媒体质疑为“水军”刷分控评。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戴清:短时间内会出现一批口吻相近的文章,在时间的先后安排上、疏密上,包括步调上,还有不同帖子之间内容侧重点的配合上,你都能感觉出来他是有选择和彼此配合的。
业内人士指出,有些观众在评价影视作品时,难免会受“粉丝滤镜”影响,因为自己喜欢或不喜欢某位演员,给作品打出更高或更低的分数。但是所谓的网络“水军”们在进行刷分控评时,已经打破了“先看作品再打分”的基本规则。
影视剧出品人 米巍:我们经常看到这种现象,其实有流量演员参与的影视作品出现刷分控评的现象往往是比较多的。“水军”其实接到任务之后,可能他都没看过这部剧,就会出现一模一样的评论在评论区,复制粘贴相同的内容。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以粉丝身份进入某“水军”派单群,发现在这个聊天群里,频繁有人发出招聘兼职刷分控评的信息。业内人士指出,往往一条1元钱甚至几角钱的价格,能吸引大量“水军”接单进行控评。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戴清:就是干扰大众的审美接受,他是带节奏的。然后他是会对还不了解实际情况的,这个到底什么样情况的观众肯定会有一种误导。
影视剧出品人 米巍:出现这种刷分控评的现象之后,有可能会对这部剧的口碑或者观看数据产生不利的影响,制作公司可能在经济上也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从而不利于后续正常的创作工作的开展。
专家还指出,“水军”控评的行为,同样会破坏打分平台的客观性与公信力,甚至影响正常的文艺评论。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戴清:有的时候网络“水军”控评形成了一种很大的噪音,正常的状态下的文艺评论它是没有办法抗衡的。我们说所谓控评是控制某些声音的,那么它会干扰正常的文艺评论,正常的一般的发声。对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影视艺术的大众审美接受也是一个很大的破坏。
影视剧“控评”
或涉嫌违法
今年2月,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留言咨询:“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
对此,官方给予回应,“控评”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提交充足证据材料,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直接拨打12315或登录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申诉举报。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 朱巍:第一方面它影响经营者的权利,另外一个着眼点就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那么对于控评来讲,就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表现在知情权的角度和自由评价的权利的角度。所以从这两个角度都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
网信办近年来也出台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项规定,对网络“水军”的刷帖控评行为也都有较为细化的规制。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 朱巍:把平台的主体责任,其实给它做得非常具体化。比如说,明知道别人在搞这种“水军”,那你一定要有一个必要措施,把“水军”的东西过滤掉。在控评的过程之中,这些“水军”他们在从事一些非法经营的事情,表面看他是侵害到了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经营秩序,严重的话他可能涉及一个刑事法律特别的罪名,叫非法经营罪,可能也会有刑事法律去进行规制。
多方合力整治控评
还文艺评论清朗环境
专家指出,对于影视剧刷帖控评等行为,需要多方共同合力治理,才能还文艺评论一个清朗环境。
今年2月,国家网信办开展了“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彰显了有关部门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
专家指出,除了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平台自己也应加大应对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 朱巍:平台治理领域我觉得主体责任还是要落实的,那么平台如何去辨别哪些是“水军”的评价,哪些是老百姓自由的评价,哪些是具有侮辱性质的,具有诽谤的字眼的评价,对于平台来讲是可以用技术的手段去达到分辨效果的。很多小号,好多“水军”的号,有一个叫信用联合的惩戒,他有一次违规行为,发言的权限应该降低的,乃至于采取更严厉的比如说封号的措施。
同时专家建议,应提高影视机构营销推广行为的透明度,并对网友进行正向引导。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戴清:要厘清这种范围的界限,就是有一些我们说是影视机构,还是影视机构委托的中间机构,到底谁在做营销推广,这个营销推广我们说是正当还是不正当的。我觉得第二个,我们当下需要去提升主流文化的影响力,营造健康的文娱环境,我觉得要积极引领粉丝文化的良性发展,包括提升年轻人的审美素养,加大引领力度和影响力度。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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