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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实施RCEP已准备就绪

时间:2021-11-07 07:43: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导读]中新社上海11月6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6日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对媒体表示,中国实施《区域全面经济...

中新社上海11月6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6日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对媒体表示,中国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准备就绪,能够确保协定生效时全面履行义务。

  11月2日,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余本林表示,中国实施RCEP已准备就绪。

  第一,在关税减让实施准备方面,中方在上半年完成了关税减让表的转版,并提交东盟秘书处。目前,降税实施方案已进入国内报批程序最后阶段,可保证在协定生效时即可履行降税义务。

  第二,在原产地规则实施准备方面,海关总署在上半年已制定RCEP原产地管理办法和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将配合协定生效时间同步公布实施。应RCEP原产地管理需求,对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已完成。同时,将同其他成员国海关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协定原产地规则的全面实施。

  第三,协定约束性义务的履约准备已完成。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了协定中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包括海关程序简化、产品标准、服务贸易开放措施、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以及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等广泛领域。目前,701条义务涉及的各部门均已做好履约准备。

  第四,针对地方和企业的宣介培训积极开展。

  第五,建立自贸区实施服务平台。商务部通过中国自贸区服务网发布RCEP等自贸协定文本及有关政策措施,强化面向企业服务功能,便利企业了解和查询关税优惠、原产地操作、服务投资开放、知识产权等规则,同时就企业在RCEP等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商相关部门定期提供咨询和解答。(完)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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