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
时间:2021-10-12 09:56:53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本报讯(记者 韩雯)注意!出现这些情形的社会组织,严重的将被依法撤销登记并注销。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正在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
本报讯(记者 韩雯)注意!出现这些情形的社会组织,严重的将被依法撤销登记并注销。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正在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将在年底前全部清理规范。
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市要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做到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
针对捞上来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我市已明确了整治措施,包括: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年底前,市民政局将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
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市要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做到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
针对捞上来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我市已明确了整治措施,包括: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年底前,市民政局将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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