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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学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

时间:2021-06-06 07:49:01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本报讯(记者 张雯婧)近日,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生睡眠作出具体要求。  根据要求,...

本报讯(记者 张雯婧)近日,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生睡眠作出具体要求。

  根据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合理确定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特别要兼顾寄宿制学校实际情况,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各区教育局要将科学睡眠宣传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指导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沟通,形成家校合力,确保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充足,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市教委强调,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实施总量控制,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确保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对个别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加强针对性分析和帮助辅导,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各区教育局要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治理,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把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和规范培训结束时间,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网络游戏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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