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指定医院优先接诊
时间:2021-04-27 21:09:39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本报讯(记者 徐杨)经预检分诊排除新冠肺炎,需要在门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不需进行针对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和CT检查;急诊抢救室、手术室...
本报讯(记者 徐杨)经预检分诊排除新冠肺炎,需要在门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不需进行针对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和CT检查;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置缓冲区,紧急救治暂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的急危重症患者。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我市进一步规范了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医疗机构诊疗流程,指定医院优先接诊中高风险地区来津需要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的患者。各指定医院将设置专门区域,提前与中高风险地区来津患者预约时间,明确专人进行对接安排,实现专门时段专门区域诊疗。
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医疗机构继续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门诊、急诊入口处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使用入院登记系统扫码登记;在预检分诊点对所有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就诊患者询问症状体征。经预检分诊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以及其他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护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等可疑新冠肺炎患者,取得核酸检测结果前不得离开发热门诊。各医疗机构将设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治疗或推诿急危重症患者。
中高风险地区来津需要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的患者,优先由指定医院接诊:血液透析指定医院为市第二医院;肿瘤放化疗指定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孕妇产检指定医疗机构为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患者,首次住院治疗前需进行核酸检测;再次复诊时,按照正常诊疗流程预检分诊和问诊以排除新冠肺炎可能,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来津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的患者,首次就诊前需在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需同时进行CT等影像学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再次复诊,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和CT检查。
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医疗机构继续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门诊、急诊入口处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使用入院登记系统扫码登记;在预检分诊点对所有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就诊患者询问症状体征。经预检分诊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以及其他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护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等可疑新冠肺炎患者,取得核酸检测结果前不得离开发热门诊。各医疗机构将设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治疗或推诿急危重症患者。
中高风险地区来津需要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的患者,优先由指定医院接诊:血液透析指定医院为市第二医院;肿瘤放化疗指定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孕妇产检指定医疗机构为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患者,首次住院治疗前需进行核酸检测;再次复诊时,按照正常诊疗流程预检分诊和问诊以排除新冠肺炎可能,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来津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的患者,首次就诊前需在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需同时进行CT等影像学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再次复诊,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和CT检查。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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