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为何变“神兽”?“神兽”是怎么产生的?
时间:2021-01-05 09:27:21 来源:光明日报
[导读]近些年有很多家长把孩子称作神兽,放假了是神兽出笼,开学了是神兽归笼。为什么要把孩子称作神兽呢?是因为现在的孩子多为独生子女,在一家...
近些年有很多家长把孩子称作“神兽”,放假了是“神兽出笼”,开学了是“神兽归笼”。为什么要把孩子称作“神兽”呢?是因为现在的孩子多为独生子女,在一家之中被置于最重要的位置,而他们又是网络原住民一代,有些方面比家长懂得还多,他们比以前更聪明,更成熟,在家长眼里,管好他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和他们斗智斗勇,于是就有了“神兽”之说。“神兽”现象使我们得以从另一个视角观察当前家庭教育的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那么,“神兽”是怎么产生的?其背后的教育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中国教科院家校共育改革研究课题组对新冠肺炎疫情后我国中小学家校共育的情况及其变化进行了专项调研,请看他们如何解答——
1.“神兽”是怎么产生的
调查显示,疫情期间,28.5%的家长认为“管不住孩子”。所谓的“管不住”,对家长而言具体是什么呢?根据调查,疫情期间,51.8%的家长认为自己“指导不了孩子的学习和作业”,48.9%的家长说自己“没有时间和精力陪孩子学习”。由此可见,在大多数家长眼里,“管孩子”就是管孩子的学习。
这个现象的背后,是现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因边界不清晰,功能时有错位。具体表现:一是家庭教育丧失独立性,成了学校教育的延伸。部分教师把一些本应该教师承担的工作,如批改作业推给家长。而家长并非专业教育工作者,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训练,难以承担这样的专业工作。上述数据就反映了此种困局;二是家长放弃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把孩子成长的责任都推给学校。认为孩子上了学,学习与育人都是学校的职责。
通常来说,家长管孩子应该是方方面面的,不仅仅是学习。但为何现在家长会一说管孩子就和管学习紧密挂钩呢?其深层原因是功利化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结出的苦果。在教育功利化倾向影响下,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等现象窄化了家庭教育的育人目标,分数、名次、文凭成了很多家长衡量孩子发展的重要尺子。家长关注的不是孩子人格是否健全,做人是否善良,精神生活是否充实,是否学会了自主管理,而是关注孩子考试是否满分,排名是否第一,是否能考上清华北大。2018年全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四年级学生感受到的家长成绩期望人数比例最高的是“班里前三名”(45.9%)。如此急功近利的家庭教育,使孩子的时间、空间和学习内容被安排得满满的,孩子的自主空间、内在兴趣被抑制,情感淡漠,精神荒芜,终至社会适应力不良。家长在教育中过于功利化,导致家庭中的德育缺失,也使亲子关系日益紧张,亲子冲突不断加剧,以前家长眼中的“宝贝”变成了“神兽”。
对于“宝贝”变“神兽”现象,每个家庭,甚至学校和社会都要有所重视。“互联网+”时代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工智能时代,社会的动态性、多元性、不确定性增加,每个家庭都要不断应对各种挑战,以达到新的平衡。如果家庭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变化,就容易出问题。如,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停课不停学”造成的居家学习,使家庭要应对家庭生活场所成为课堂的变化,对家庭功能发挥和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就是一种挑战。应对不力的家庭,或者“宝贝”变“神兽”,或者家长与孩子一方或双方出现心理问题。而我们也注意到,凡是疫情前注重育人、注重孩子自主发展的家庭,孩子居家学习适应都比较好。后疫情时代,不仅学生可能居家学习,家长也可能居家办公。家庭作为重要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场所,要更好地发挥家庭功能,提高家庭的适应力。
2.家长应该管什么
“宝贝”变“神兽”,也让我们反思家长应该管什么。学校与家庭作为学生生存的“小社会”,是相互独立的关系。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共同的大目标,即培养出合格的社会成员。家长过于功利化,学校把自己管学习的功能又部分地输出给家长,导致家长最爱管学习,甚至只管学习而放纵孩子的其他方面,于是“管孩子”成了“管神兽”。那么,家长应该管什么呢?
首先,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归位,明确各自培养目标。学校教育是制度化教育,是目的性、系统性、组织性最强的教育活动。学校制定的培养目标,相对理想和抽象。而家庭教育虽然也受不同时代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但在具体目标的确定上,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的培养目标,大多体现家长的意志,受家长经历、价值观念、自身素养、职业、志趣和爱好影响。也有部分家长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综合确定培养目标。一般情况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双重的,即家庭的和学校的。当学校和家庭教育目标一致时,家校容易达成共识,家校沟通与合作也顺畅。而两者教育目标不一致时,教师与家长容易造成矛盾,家校沟通受阻,对受教育者的影响可能产生冲突和抵消。
其次,分清各自职责。学校教育是在学校组织中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目的在于对个体传递社会生产和生活经验,发展个体身心,促使个体社会化。这一活动突出体现出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场域性四个特征。而对于家庭教育来说,教育是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地进行的。与其说它是教育,毋宁说是一种社会化更为贴切。现代社会,家庭最重要的功能分别为情感维系、养育子女和促进社会化功能。一是情感维系功能。随着社会变迁,家庭的其他功能削弱或转移时,当代家庭的情感维系却更加重要。确保家庭成员精神愉悦安定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能。心理学家认为“孩子的安全感的最主要来源是知道父母相爱”。夫妻感情和睦,家庭关系融洽,孩子有安全感,是孩子发展健全人格、顺利完成社会化的基础;二是养育子女功能。包括生育、养育和教育。生育子女,保护其健康成长。孩子从家长那里学到价值观念、信仰、处世态度,且学会与他人建立合适的依恋关系。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即使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对孩子成长的影响还是最长久而深远的;三是社会化功能。每个人的社会行为都是经过社会化的历程而建立的。每个人的一生都在学习中不断适应社会,调整自己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化是个体终生的历程。家庭是介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一种团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举足轻重。当代家庭的社会化功能一部分移交给学校,但家庭角色的代际文化传递功能仍很重要。在变迁迅速的社会中,家庭帮助其成员适应现代社会,建立合情合理合法的社会行为规范。通过社会化,个体实现社会性和个性发展的有机统一。
最后,厘清各自教育内容。学校教育内容,是由国家教育机关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按照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性质、任务、学科本身的逻辑体系和各学科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来确定。学校教育以教学为中心,通过系统、完整、科学设计的各科课程,使学生学习文化知识、社会规范,形成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教育教学内容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为指导,选用相对稳定,系统、科学的教材为依据。教育教学内容一般不能随意更改。家庭教育通过家长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随时随地进行。在许多情况下,家庭给孩子提供一个较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于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成长。家庭教育的内容,多侧重于思想品德和社会规范,注重培养孩子的适应能力和自立能力。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中学习与成长,形成基本的社会生活规范,奠定个体人格发展和社会化的初步基础。家庭教育的内容确定一般没有什么计划性,也无系统、固定的内容。家长的教育具有随意性,认为需要什么就引导孩子做什么。一旦发现问题或缺失,就进行相应的教育或引导。
家庭和学校作为两个社会子系统,需要教育功能的明确分工和职责边界的清晰划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应有以下权利:一是了解学校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二是了解学校的政策和计划并发挥一定影响力;三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子女的受教育权不受任何人剥夺侵犯;四是认可学校在学生学习生活及教育教学上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家长的义务主要是:一是保障子女获得同等的教育机会和合适的教育;二是为学校教育其子女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三是为子女创设一定的家庭学习环境;四是与学校合作并支持学校的工作。
1.“神兽”是怎么产生的
调查显示,疫情期间,28.5%的家长认为“管不住孩子”。所谓的“管不住”,对家长而言具体是什么呢?根据调查,疫情期间,51.8%的家长认为自己“指导不了孩子的学习和作业”,48.9%的家长说自己“没有时间和精力陪孩子学习”。由此可见,在大多数家长眼里,“管孩子”就是管孩子的学习。
这个现象的背后,是现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因边界不清晰,功能时有错位。具体表现:一是家庭教育丧失独立性,成了学校教育的延伸。部分教师把一些本应该教师承担的工作,如批改作业推给家长。而家长并非专业教育工作者,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训练,难以承担这样的专业工作。上述数据就反映了此种困局;二是家长放弃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把孩子成长的责任都推给学校。认为孩子上了学,学习与育人都是学校的职责。
通常来说,家长管孩子应该是方方面面的,不仅仅是学习。但为何现在家长会一说管孩子就和管学习紧密挂钩呢?其深层原因是功利化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结出的苦果。在教育功利化倾向影响下,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等现象窄化了家庭教育的育人目标,分数、名次、文凭成了很多家长衡量孩子发展的重要尺子。家长关注的不是孩子人格是否健全,做人是否善良,精神生活是否充实,是否学会了自主管理,而是关注孩子考试是否满分,排名是否第一,是否能考上清华北大。2018年全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四年级学生感受到的家长成绩期望人数比例最高的是“班里前三名”(45.9%)。如此急功近利的家庭教育,使孩子的时间、空间和学习内容被安排得满满的,孩子的自主空间、内在兴趣被抑制,情感淡漠,精神荒芜,终至社会适应力不良。家长在教育中过于功利化,导致家庭中的德育缺失,也使亲子关系日益紧张,亲子冲突不断加剧,以前家长眼中的“宝贝”变成了“神兽”。
对于“宝贝”变“神兽”现象,每个家庭,甚至学校和社会都要有所重视。“互联网+”时代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工智能时代,社会的动态性、多元性、不确定性增加,每个家庭都要不断应对各种挑战,以达到新的平衡。如果家庭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变化,就容易出问题。如,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停课不停学”造成的居家学习,使家庭要应对家庭生活场所成为课堂的变化,对家庭功能发挥和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就是一种挑战。应对不力的家庭,或者“宝贝”变“神兽”,或者家长与孩子一方或双方出现心理问题。而我们也注意到,凡是疫情前注重育人、注重孩子自主发展的家庭,孩子居家学习适应都比较好。后疫情时代,不仅学生可能居家学习,家长也可能居家办公。家庭作为重要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场所,要更好地发挥家庭功能,提高家庭的适应力。
2.家长应该管什么
“宝贝”变“神兽”,也让我们反思家长应该管什么。学校与家庭作为学生生存的“小社会”,是相互独立的关系。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共同的大目标,即培养出合格的社会成员。家长过于功利化,学校把自己管学习的功能又部分地输出给家长,导致家长最爱管学习,甚至只管学习而放纵孩子的其他方面,于是“管孩子”成了“管神兽”。那么,家长应该管什么呢?
首先,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归位,明确各自培养目标。学校教育是制度化教育,是目的性、系统性、组织性最强的教育活动。学校制定的培养目标,相对理想和抽象。而家庭教育虽然也受不同时代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但在具体目标的确定上,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的培养目标,大多体现家长的意志,受家长经历、价值观念、自身素养、职业、志趣和爱好影响。也有部分家长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综合确定培养目标。一般情况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双重的,即家庭的和学校的。当学校和家庭教育目标一致时,家校容易达成共识,家校沟通与合作也顺畅。而两者教育目标不一致时,教师与家长容易造成矛盾,家校沟通受阻,对受教育者的影响可能产生冲突和抵消。
其次,分清各自职责。学校教育是在学校组织中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目的在于对个体传递社会生产和生活经验,发展个体身心,促使个体社会化。这一活动突出体现出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场域性四个特征。而对于家庭教育来说,教育是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地进行的。与其说它是教育,毋宁说是一种社会化更为贴切。现代社会,家庭最重要的功能分别为情感维系、养育子女和促进社会化功能。一是情感维系功能。随着社会变迁,家庭的其他功能削弱或转移时,当代家庭的情感维系却更加重要。确保家庭成员精神愉悦安定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能。心理学家认为“孩子的安全感的最主要来源是知道父母相爱”。夫妻感情和睦,家庭关系融洽,孩子有安全感,是孩子发展健全人格、顺利完成社会化的基础;二是养育子女功能。包括生育、养育和教育。生育子女,保护其健康成长。孩子从家长那里学到价值观念、信仰、处世态度,且学会与他人建立合适的依恋关系。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即使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对孩子成长的影响还是最长久而深远的;三是社会化功能。每个人的社会行为都是经过社会化的历程而建立的。每个人的一生都在学习中不断适应社会,调整自己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化是个体终生的历程。家庭是介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一种团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举足轻重。当代家庭的社会化功能一部分移交给学校,但家庭角色的代际文化传递功能仍很重要。在变迁迅速的社会中,家庭帮助其成员适应现代社会,建立合情合理合法的社会行为规范。通过社会化,个体实现社会性和个性发展的有机统一。
最后,厘清各自教育内容。学校教育内容,是由国家教育机关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按照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性质、任务、学科本身的逻辑体系和各学科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来确定。学校教育以教学为中心,通过系统、完整、科学设计的各科课程,使学生学习文化知识、社会规范,形成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教育教学内容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为指导,选用相对稳定,系统、科学的教材为依据。教育教学内容一般不能随意更改。家庭教育通过家长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随时随地进行。在许多情况下,家庭给孩子提供一个较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于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成长。家庭教育的内容,多侧重于思想品德和社会规范,注重培养孩子的适应能力和自立能力。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中学习与成长,形成基本的社会生活规范,奠定个体人格发展和社会化的初步基础。家庭教育的内容确定一般没有什么计划性,也无系统、固定的内容。家长的教育具有随意性,认为需要什么就引导孩子做什么。一旦发现问题或缺失,就进行相应的教育或引导。
家庭和学校作为两个社会子系统,需要教育功能的明确分工和职责边界的清晰划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应有以下权利:一是了解学校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二是了解学校的政策和计划并发挥一定影响力;三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子女的受教育权不受任何人剥夺侵犯;四是认可学校在学生学习生活及教育教学上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家长的义务主要是:一是保障子女获得同等的教育机会和合适的教育;二是为学校教育其子女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三是为子女创设一定的家庭学习环境;四是与学校合作并支持学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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