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首页
首页 > 新闻频道 > 天津 > 正文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缴费期改为按月缴费

时间:2020-12-23 10:16:51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本报讯(记者 廖晨霞)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且与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工作叠加,2021年度灵活就...

本报讯(记者 廖晨霞)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且与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工作叠加,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期将有所调整,由按年缴费改为按月缴费。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0日17时,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缴费。”针对市民关心的“缴费时间如何调整”“缴费渠道是否有变化”等问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登记处副处长张德海介绍说,“目前有3种渠道可以办理缴费,建议大家优先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进行缴费,可以足不出户在家办理。第二种方式是就近到居住地附近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核定,核定后凭缴费通知单到附近协议银行完成缴费,或通过‘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同步办理核定并缴费。缴费人员还可以到全市21个社保分中心办理业务。”

  张德海还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单位在职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由以前按年缴费改为按月缴费,也就是说,每年1、4、7、10月份按照21元/月缴纳,其余月份按照22元/月缴纳,全年累计260元总额不变。”


编辑:zmh

关键字: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