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士称染发后得皮炎 美发店拒绝对其进行赔偿
时间:2020-12-11 09:15:35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导读]女为悦己者容。女人嘛!爱美是天性,古代女子尚且为了形象对镜梳妆,用各种护肤品保养自己,现代社会条件更好了,科技又发达,变美的途径就
女为悦己者容。女人嘛!爱美是天性,古代女子尚且为了形象对镜梳妆,用各种护肤品保养自己,现代社会条件更好了,科技又发达,变美的途径就更多了。比如,染个头发也能让整个人的气质发生变化。不过,要是染完发后却得了“染发性皮炎”的话,那可能心情就不会那么美丽喽!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就发生这么个案例,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李女士投诉,称染发后皮肤出现红肿、红疹、发痒等过敏症状,到医院诊疗后仍未痊愈,向商家提出赔偿却遭到拒绝……
到底是“神马”情况呢?让我们来看看李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内容吧!
李女士称,9月30日,她到南宁市人民西路某美发店染发。染发前,美发师告诉她,无需做皮肤过敏测试,不会出现过敏情况。染发过程中,她感觉到头皮热辣,询问美发师时,得到“这是正常反应”的答复。次日,她感觉头皮红肿发痒的情况愈加严重,且眼睛也出现浮肿,头皮和颈部两侧均能摸到肿块。于是,她联系美发店工作人员,对方则让她自行到药店买药治疗。
10月2日,李女士前往美发店进行交涉,美发师为她做了一次头皮理疗,但理疗后,她头皮红肿发痒的现象仍未改善,甚至面部也出现了浮肿症状。
10月5号,痛痒难忍的李女士前往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就诊,被初步诊断为“染发性皮炎”。当天,李女士要求美发店支付诊疗费用时,对方却称因没有工作人员随同,不认可诊断结果,仅退给李女士染发费用160元。
在李女士要求下,10月6日,美发店负责人陪同李女士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接触性皮炎并感染”,美发店负责人支付了当天医疗费后就“不管不问”,也没有对其进行补偿。
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感觉自身合法权益受损的李女士将美发店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安排属地管理的华强市场监管所展开调查。
10月13日,华强市场监管所在调查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李女士称,此事给她的身体造成伤害,前后花费了近2000元治疗费用,而且还耽误了工作,要求美发店赔偿其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617.71元,并承担其后续治疗费用。
美发店负责人则表示,李女士提出的条件苛刻,美发店已退还染发费用,也结清了医疗费用,而且医生也说是因个人体质引起的过敏反应,是常见问题,更没有证据证明李女士后期治疗与美发店有关,拒绝对其进行赔偿。双方争执不下,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
图为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华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组织投诉双方现场调解图为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华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组织投诉双方现场调解
10月14日,认为李女士要求不合理的美发店老板向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递交了一份《拒绝调解书》,明确表示拒绝调解。
11月2日,李女士又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开具了一份“染发性皮炎”的疾病证明书。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11月9日,华强市场监管所再次组织当事双方调解,但因当事双方分歧较大,最终调解依然失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所决定终止调解,同时建议李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图为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华强市场监管所下发的《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图为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华强市场监管所下发的《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
据悉,李女士已考虑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美发店负责人也表示愿意配合李女士走法律程序。
看来,爱美也是有风险的啊!那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哪些内容呢?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对此给出了提醒:消费者在接受美容、美发、美体、保健等服务前,应详细了解有关注意事项,尽量测试一下身体能否适宜,再决定是否接受服务,避免出现不良后果。同时,还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以及受到伤害的证据,以便维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就发生这么个案例,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李女士投诉,称染发后皮肤出现红肿、红疹、发痒等过敏症状,到医院诊疗后仍未痊愈,向商家提出赔偿却遭到拒绝……
到底是“神马”情况呢?让我们来看看李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内容吧!
李女士称,9月30日,她到南宁市人民西路某美发店染发。染发前,美发师告诉她,无需做皮肤过敏测试,不会出现过敏情况。染发过程中,她感觉到头皮热辣,询问美发师时,得到“这是正常反应”的答复。次日,她感觉头皮红肿发痒的情况愈加严重,且眼睛也出现浮肿,头皮和颈部两侧均能摸到肿块。于是,她联系美发店工作人员,对方则让她自行到药店买药治疗。
10月2日,李女士前往美发店进行交涉,美发师为她做了一次头皮理疗,但理疗后,她头皮红肿发痒的现象仍未改善,甚至面部也出现了浮肿症状。
10月5号,痛痒难忍的李女士前往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就诊,被初步诊断为“染发性皮炎”。当天,李女士要求美发店支付诊疗费用时,对方却称因没有工作人员随同,不认可诊断结果,仅退给李女士染发费用160元。
在李女士要求下,10月6日,美发店负责人陪同李女士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接触性皮炎并感染”,美发店负责人支付了当天医疗费后就“不管不问”,也没有对其进行补偿。
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感觉自身合法权益受损的李女士将美发店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安排属地管理的华强市场监管所展开调查。
10月13日,华强市场监管所在调查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李女士称,此事给她的身体造成伤害,前后花费了近2000元治疗费用,而且还耽误了工作,要求美发店赔偿其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617.71元,并承担其后续治疗费用。
美发店负责人则表示,李女士提出的条件苛刻,美发店已退还染发费用,也结清了医疗费用,而且医生也说是因个人体质引起的过敏反应,是常见问题,更没有证据证明李女士后期治疗与美发店有关,拒绝对其进行赔偿。双方争执不下,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
图为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华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组织投诉双方现场调解图为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华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组织投诉双方现场调解
10月14日,认为李女士要求不合理的美发店老板向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递交了一份《拒绝调解书》,明确表示拒绝调解。
11月2日,李女士又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开具了一份“染发性皮炎”的疾病证明书。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11月9日,华强市场监管所再次组织当事双方调解,但因当事双方分歧较大,最终调解依然失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所决定终止调解,同时建议李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图为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华强市场监管所下发的《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图为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华强市场监管所下发的《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
据悉,李女士已考虑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美发店负责人也表示愿意配合李女士走法律程序。
看来,爱美也是有风险的啊!那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哪些内容呢?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对此给出了提醒:消费者在接受美容、美发、美体、保健等服务前,应详细了解有关注意事项,尽量测试一下身体能否适宜,再决定是否接受服务,避免出现不良后果。同时,还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以及受到伤害的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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