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支持智能制造 “升级版”政策出台
时间:2020-09-17 08:30:43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本报讯(记者 张璐)《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日前正式印发。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
本报讯(记者 张璐)《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日前正式印发。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周胜昔对我市支持智能制造发展“升级版”政策进行了解读。
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对国家级或市级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对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升级发生的设计咨询诊断费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对国家或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内外网络、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对上云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对新建并投入运营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给予每个基站2万元奖励,对光网络单元(ONU)、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及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国家重大专项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国家“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芯火”双创基地(平台)等集成电路重大专项、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级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及首次工程批加工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获得国家专项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增长幅度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对我市自主品牌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生产企业,按销售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支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软件首版次示范应用。对列入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录的制造业企业、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产业化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支持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对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国家级区块链应用示范等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支持智能科技应用场景建设。支持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示范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平台建设,对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发展绿色制造
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创建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示范单位,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支持绿色化改造,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的示范单位,按照总奖金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
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对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我市重点培育的领航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我市重点培育的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推动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对获批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发展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对新取得军工资质的智能科技企事业单位,给予每证20万元一次性补助。
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对国家级或市级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对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升级发生的设计咨询诊断费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对国家或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内外网络、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对上云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对新建并投入运营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给予每个基站2万元奖励,对光网络单元(ONU)、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及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国家重大专项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国家“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芯火”双创基地(平台)等集成电路重大专项、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级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及首次工程批加工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获得国家专项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增长幅度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对我市自主品牌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生产企业,按销售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支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软件首版次示范应用。对列入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录的制造业企业、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产业化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支持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对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国家级区块链应用示范等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支持智能科技应用场景建设。支持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示范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平台建设,对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发展绿色制造
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创建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示范单位,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支持绿色化改造,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的示范单位,按照总奖金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
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对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我市重点培育的领航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我市重点培育的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推动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对获批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发展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对新取得军工资质的智能科技企事业单位,给予每证20万元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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