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协发布2020年第2号消费警示
时间:2020-09-15 07:55:56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本报讯(记者 万红)为加大投诉披露力度,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共同监督,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每月15日结合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万红)为加大投诉披露力度,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共同监督,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每月15日结合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消费警示”。今天,市消协发布天津市消协2020年第2号消费警示。
■ 案情简介
消费者王女士2018年8月和天津一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禾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大包”合同优惠后的装修款项为40万元。此后,王女士两次交付工程款共计28万元,支付增项费用3万余元。2019年4月“一禾公司”进场施工,2019年10月王女士发现新铺贴的墙砖开始脱落,“一禾公司”对脱落墙砖进行了修复,此后发现墙砖仍存在大面积脱落现象。此外,还存在吊顶陆续出现裂缝、施工人员合同外收费等诸多问题。王女士多次就出现的问题与“一禾公司”进行交涉,但没有得到解决,装修处于停工状态。
■ 处理过程及结果
市消协受理该起投诉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了实地查勘,发现墙砖大面积脱落,未脱落墙砖也存在铺贴不实问题,吊顶呈现裂缝多达数百条。“一禾公司”承认墙砖脱落确属施工原因造成,但对吊顶裂缝问题的观点是“施工后与采暖期间温度差导致的正常现象”。调解过程中,“一禾公司”同意解除《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但经过6次调解、沟通,“一禾公司”相关赔付款仅同意支付不足4万元,同时提出免除其他赔偿责任,市消协不认可,王女士不接受,调解失败。市消协支持消费者依合同约定提起仲裁。
■ 案例评析
天津一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义务。主要表现在,装修未结束即发生瓷砖大面积脱落,而瓷砖铺贴工程涉及到的瓷砖、辅材物料、施工均为“一禾公司”提供;装修未结束吊顶出现众多裂缝,吊顶物料及施工均为“一禾公司”提供。以上两项均被市消协专家认定为不合格工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此外,“一禾公司”价格表示及核算也不规范。“天津一禾装饰一口价装修报价单”无具体项目明细、报价清单,同时“一禾公司”未进行“地面找平、电路改造”施工,但在费用核算中均未进行扣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关于赔偿,天津市消协支持王女士关于“因不合格施工需拆除部分,也应由‘一禾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诉求,但“一禾公司”提出的不足4万元赔偿与实际可能支出存在较大差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消协观点
天津一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充分履行双方合同约定,装修质量低劣于前,承担违约责任敷衍了事于后,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多项规定,拒不接受消费者合理诉求和市消协调解意见。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据此发出警示,请广大消费者勿选天津一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案情简介
消费者王女士2018年8月和天津一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禾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大包”合同优惠后的装修款项为40万元。此后,王女士两次交付工程款共计28万元,支付增项费用3万余元。2019年4月“一禾公司”进场施工,2019年10月王女士发现新铺贴的墙砖开始脱落,“一禾公司”对脱落墙砖进行了修复,此后发现墙砖仍存在大面积脱落现象。此外,还存在吊顶陆续出现裂缝、施工人员合同外收费等诸多问题。王女士多次就出现的问题与“一禾公司”进行交涉,但没有得到解决,装修处于停工状态。
■ 处理过程及结果
市消协受理该起投诉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了实地查勘,发现墙砖大面积脱落,未脱落墙砖也存在铺贴不实问题,吊顶呈现裂缝多达数百条。“一禾公司”承认墙砖脱落确属施工原因造成,但对吊顶裂缝问题的观点是“施工后与采暖期间温度差导致的正常现象”。调解过程中,“一禾公司”同意解除《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但经过6次调解、沟通,“一禾公司”相关赔付款仅同意支付不足4万元,同时提出免除其他赔偿责任,市消协不认可,王女士不接受,调解失败。市消协支持消费者依合同约定提起仲裁。
■ 案例评析
天津一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义务。主要表现在,装修未结束即发生瓷砖大面积脱落,而瓷砖铺贴工程涉及到的瓷砖、辅材物料、施工均为“一禾公司”提供;装修未结束吊顶出现众多裂缝,吊顶物料及施工均为“一禾公司”提供。以上两项均被市消协专家认定为不合格工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此外,“一禾公司”价格表示及核算也不规范。“天津一禾装饰一口价装修报价单”无具体项目明细、报价清单,同时“一禾公司”未进行“地面找平、电路改造”施工,但在费用核算中均未进行扣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关于赔偿,天津市消协支持王女士关于“因不合格施工需拆除部分,也应由‘一禾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诉求,但“一禾公司”提出的不足4万元赔偿与实际可能支出存在较大差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消协观点
天津一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充分履行双方合同约定,装修质量低劣于前,承担违约责任敷衍了事于后,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多项规定,拒不接受消费者合理诉求和市消协调解意见。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据此发出警示,请广大消费者勿选天津一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编辑:zmh
关键字: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