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显成效
时间:2020-08-15 08:09:18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本报讯(记者 曲晴)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机动车污染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备受社会关注。日前,全市各区围绕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空...
本报讯(记者 曲晴)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机动车污染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备受社会关注。日前,全市各区围绕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持续大力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在运输结构调整、治理超标和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泽生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市通过运输结构调整实现污染减排。持续推进‘公转铁’工作,天津港铁矿石铁路运输比例达到64.7%,荣程钢铁、新天钢大宗物料铁路运比分别为57%和44%,天铁炼焦、振兴水泥铁路运输占比分别为77%、88.7%,‘公转铁’直接减少使用柴油货车近20万辆次;推进柴油货车排放标准升级,天津港停止使用国三柴油车集疏港,淘汰停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未达到国三的港作机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
据介绍,我市通过超标治理实现污染减排,继续开展排放检测和超标处罚。在国省干道和主要城市道路开展路检路查,上半年共移动遥测、拦检机动车14.3万辆,处罚超标车4141余辆。实施重点车辆管理,建立超标车辆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督促维修治理;未维修达标的不予发放进入外环线通行证。通过限行和达标治理综合施策,申请进入外环线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中,国三车的比例已由2017年的48%下降到目前的1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累计对5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开展排放检测,上半年全市共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000台,处罚超标排放行为36起,引导机械所有人和使用人进行达标治理。
此外,通过提升科技水平实现污染减排。建设机动车环保标准审核系统,实现自助审核,不符合我市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在提高监管水平的同时方便群众办理;通过一体化平台加强排放检验监管,对超标车、老旧车、首检超标车等检验数据开展复核,对两家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的立案查处,一家违法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取消检验资质;通过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在线监控,对15家不正常运行且未及时整改的进行入户执法检查,依法处罚2家次;建立遥测数据用于执法工作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实施,拓展监管手段,提高治理效能。
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泽生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市通过运输结构调整实现污染减排。持续推进‘公转铁’工作,天津港铁矿石铁路运输比例达到64.7%,荣程钢铁、新天钢大宗物料铁路运比分别为57%和44%,天铁炼焦、振兴水泥铁路运输占比分别为77%、88.7%,‘公转铁’直接减少使用柴油货车近20万辆次;推进柴油货车排放标准升级,天津港停止使用国三柴油车集疏港,淘汰停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未达到国三的港作机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
据介绍,我市通过超标治理实现污染减排,继续开展排放检测和超标处罚。在国省干道和主要城市道路开展路检路查,上半年共移动遥测、拦检机动车14.3万辆,处罚超标车4141余辆。实施重点车辆管理,建立超标车辆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督促维修治理;未维修达标的不予发放进入外环线通行证。通过限行和达标治理综合施策,申请进入外环线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中,国三车的比例已由2017年的48%下降到目前的1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累计对5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开展排放检测,上半年全市共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000台,处罚超标排放行为36起,引导机械所有人和使用人进行达标治理。
此外,通过提升科技水平实现污染减排。建设机动车环保标准审核系统,实现自助审核,不符合我市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在提高监管水平的同时方便群众办理;通过一体化平台加强排放检验监管,对超标车、老旧车、首检超标车等检验数据开展复核,对两家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的立案查处,一家违法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取消检验资质;通过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在线监控,对15家不正常运行且未及时整改的进行入户执法检查,依法处罚2家次;建立遥测数据用于执法工作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实施,拓展监管手段,提高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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