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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极探索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时间:2020-07-03 07:39:46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市积极探索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强化队伍建设,聚焦纪检监察职责,不断提升派驻...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市积极探索市属高校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强化队伍建设,聚焦纪检监察职责,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选优配强队伍

  协作汇聚合力

  在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市属高校派驻机构内涵式发展,综合考虑市属高校的规模、人员数量、监督范围等因素,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严格转隶条件,逐人“过筛子”,坚持好干部标准,从各高校推荐干部中,择优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补充配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年轻干部。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道,“我们坚持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一体化管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15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部实现外派交流任职。”

  “安装升级程序前一定做好数据备份,这个系统具备多个辅助功能,通过信息比对和统计数据,可以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提供参考。”日前,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组织对口联系的派驻机构相关协作组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业务培训。这些协作组主要由15所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构成,在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下,共同开展培训交流、协同工作指导、联合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案件协作审理、联合调查研究等工作,机制共建、信息共通、资源共享、力量共用、难题共解……

  据了解,协作组机制涵盖市纪委监委、分管委领导、监督检查室和相应派驻机构四个主体,统筹联动、攥指成拳。人员少、头绪多、任务重,一直是派驻机构难以破解的问题,协作组经过统筹协调,集中调度人员开展工作,有效发挥了“集束效应”。各协作组分别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类“人才库”,合理调配、统筹使用组内派驻干部,发挥协作优势,集中攻坚、协同作战。

  职责边界清晰 监督更加有力

  改革以来,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对自身所肩负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认识更加清晰,使命意识不断加强。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坚持聚焦“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领域,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今年初,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将工作重心放到疫情防控监督上。“纪检监察组在全面分析研判基础上,按照疫情防控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研究确定了13个监督重点。”该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柳春敏表示,他们通过参加会议、点位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针对贯彻党中央、市委、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舆情把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关心关爱医护人员、防疫物资采购流程、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复工复学以及评优表彰等问题,提出工作提示函40余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指导、引导和纠正。

  我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化“三转”,除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不参与驻在高校管理工作,能够更好地监督驻在高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边界更加清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不接收本校职工直系亲属来校工作,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在近日发布的《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方案》中,“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更加明确、醒目和突出。

  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立足“点上问题,面上解决”,在对问题线索深入核查的过程中,发现招聘工作在执行“回避制度”方面存在不严格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直溯根源,督促驻在高校及时弥补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通过监察建议推动日常监督向实处用功、向深处发力。

  敢监督善监督 监督效能提升

  改革以来,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腰杆更硬了、底气更足了,更加能够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完全同意、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作为党委书记,我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责首责。”日前,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高校党委,联合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校党委书记作出如上郑重表态。

  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了《天津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政治生态报告》,以日常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巡视整改监督、校内巡察、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问题线索处置等为依据,从落实“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两个责任”、选人用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对学校2019年度政治生态进行全面分析,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并针对性提出了对策建议。

  “报告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措施建议精准到位,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够,缺少创新解决问题的有效招法。自己分管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点,好人主义根除得不彻底,管理上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战斗精神不足。”

  与会8位党委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并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逐一表态发言,阐述了自己对报告的认识体会,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具体解决办法。

  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说,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重点强化对驻在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高校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高校机关和二级学院(直属单位)的监督,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

  自改革试点以来,15家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507件次,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324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次,工作质效明显提升,改革效能初步显现。

  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

  “一套清单”提高案件质量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派驻市属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的案件进行二次审理,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为充分发挥审核把关作用,制发4份清单,助推高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准化。

  制发《程序审核清单》,解决程序手续不规范问题。逐项梳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处分决定执行等各环节的规范性要求,形成包含45项内容的《程序审核清单》,移送审理前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提高“查”的质量、“审”的效率。

  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设计《证据审核清单》及模板,细化并规范阅卷笔录中证据审核内容,按照类别梳理违纪违法事实和证据,形成“一事一证”。

  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近期在办理一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件中,内审充分发挥《证据审核清单》作用,对事实证据、程序手续等问题提出详实的补证意见,二审仅就定性问题、工作瑕疵等提出完善补充建议。《证据审核清单》对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时效、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试用《处分程序清单》《处分决定执行清单》,确保处分决定落地落实。通过座谈调研、审理培训、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发现,高校党委、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党纪处分、处分决定执行不熟悉,对有关政策把握不准、程序不了解,造成有的处分执行不了,或者执行不到位、执行时间过长等问题。

  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将处分程序、处分决定执行规定、要求和保障措施等进行梳理汇总,设计成易于学习、便于操作的《处分程序清单》《处分决定执行清单》。目前,这两个清单已经试用,近期将在15所高校推广使用,进一步推动处分决定程序合法、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纪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

  种好派驻监督“责任田”和派驻改革“试验田”

  派驻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派驻改革部署,突出高校特点,聚焦政治监督,坚持更高标准持续推进“三转”,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派驻改革明确了派驻机构履行“9项职责、8项权限”,从双重领导变成直接领导,从同级监督变成上级监督,有效解决了原校纪委权威性不足、独立性不强的问题。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围绕“我从哪里来”“我来做什么”“我应该怎么做”开展大讨论,向驻在高校广泛宣传派驻机构改革精神,不断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定位。变“运动员”为“裁判员”,有针对性地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及时研究实际问题,将深化“三转”与主动融入相结合,不断强化派驻监督意识。

  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首责,聚焦关键少数,不断做实派驻监督职责。一是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时,通过明察暗访、反向求证、跟踪问效,督促解决“水流不到头”的问题;二是以“责任清单报备”为载体,进一步压实校党委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三是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主责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为抓手,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坚持“以监督促监管”,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切实履职、密切协作,不断织密监督网络。积极推动构建校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监督体系,落实各部门协助互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作用。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执纪问责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有机统一,不断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派驻改革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0人次,向校党委提出意见建议31项。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过程中,及时通报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印发“告知书”和“提示函”,明示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

  唯有担当,方显忠诚。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继续做实政治监督,做细日常监督,努力种好派驻监督“责任田”和派驻改革“试验田”,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

  明确职责定位 强化监督实效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派驻改革的关系定位、职责定位、目标定位,进一步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政治监督首责。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重大问题,对校院两级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8项重点工作实施专项督查。聚焦市委第六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动100余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42个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到位。聚焦“双战双赢”,全程监督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安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9个,提出整改建议34条,逐一跟踪督办落实。

  常态长效抓好日常监督。抓“关键少数”,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工作约谈”,及时红脸出汗,促进履职尽责。抓“重要节点”,紧盯高校“三节四季”,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督查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地见效。抓“重点领域”,全面梳理排查“选人用人”等12个廉政风险点,努力实现“靶向防控”。抓“专项治理”,重点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抓“二级纪委”,推动18个二级纪委配齐配强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实现监督全覆盖。

  坚决从严从实执纪问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处置问题线索减存量、遏增量,实现应查尽查。同时,推动校院两级党委开展“扛起‘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用好‘第一种形态’三年行动”,超过四分之三的二级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帮助干部教师实现“零”的突破,全力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

  落实改革任务 强化监督职责

  高校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发挥派驻监督“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推进驻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职责,加强学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并及时通报,督促学校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培育立德树人的良好环境。强化日常监督,完善干部廉政档案,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和第一种形态等有力武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

  开展7项监督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情况报告,并及时反馈。加强疫情防控监督,结合查找的问题向高校党委发出提示函。紧盯高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及时提出要求和建议,督促校党委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落实见底到位。紧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制发提示函、现场监督对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及问题的整改落实全程跟踪监督。

  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10个突出抓好”的要求,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建立“第一种形态”月报告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督促校党委在二级党委全部设立纪委,选优配强专兼职纪委书记,并通过工作约谈、调研检查、制定二级纪委管理办法、问题线索督办机制等加强业务指导,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

  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成立学习小组,用好学习大讲堂、岗位练兵、协作组业务研讨等平台,做到月月有培训、周周有学习,建立了案件解析学习模式,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发布的一些典型案例,围绕定性量纪、谈话方法等办案技巧交流讨论,发挥组内每名同志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思考,以案为鉴,在潜移默化中积累实战经验,用学习收获指导实践。以“铁案工程”和“基础性工作提升工程”为抓手,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注重围绕畅通信访受理机制、严格程序审批机制、精准分析研判机制、跟踪督查督办机制、办案安全保障机制、执纪能力提升机制等六项机制,着力提升工作质效。对近5年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清查,对久而未结的问题线索,整合力量加快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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