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特医奶粉?湖南再现大头娃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 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时间:2020-05-14 07:23:08 来源:金羊网
[导读]近日,湖南郴州假奶粉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5月13日,记者从郴州市永兴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专人开展调查。涉事...
近日,湖南郴州“假奶粉”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5月13日,记者从郴州市永兴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专人开展调查。涉事公司旗下的5家门店已将相关产品下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3日晚发布信息,要求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导购员向家长力荐“奶粉”
据湖南媒体报道称,近日,郴州市永兴县多位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及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经医生检查发现,这些孩子普遍存在维生素D缺乏、发育迟缓等症状,并依此诊断为佝偻病。
报道称,受害儿童都曾被医院诊断为牛奶过敏,需要服食深度水解奶粉,也就是俗称的氨基酸奶粉。当家长们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时,导购员会推销“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声称是“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是吃这种奶粉”。
在部分妈妈看到罐子下面写着“蛋白固体饮料”产生怀疑时,导购员说蛋白固体饮料就是牛奶的另一个简称。该店店长也坚称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是一款特殊奶粉。
已安排为婴幼儿体检及治疗
13日18时左右,永兴县委宣传部向羊城晚报记者回应称,经了解,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先后购进“倍氨敏”法国进口深度水解乳清蛋白(蛋白固体饮料)47件,2019年10月前全部售出。在有食用普通奶粉过敏的宝宝家长咨询时,推销人员就推荐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产品。至少已有5名家长向永兴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目前,县政府已成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爱婴坊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永兴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称,对购买食用“倍氨敏”的婴幼儿,已安排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
记者从永兴县纪委县监委了解到,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密切关注该事件的处置情况。
涉事商铺注册资本仅1.5元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翁春辉律师表示,若上述情况属实,销售者以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规定,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并赔偿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等费用。
同时,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有权对涉事销售者处以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若经调查,涉事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且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13日,涉事公司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责宣传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公司已介入调查,此前经第三方检测,“倍氨敏”产品质量合格、标签合格。该产品外包装清晰标注系固体饮料,“没有夸大宣传”。
该工作人员提供的两份关于“倍氨敏”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样品名称为“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产品质量符合GB/T29602-2013《固体饮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
目前,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连锁公司旗下的5家门店已将“倍氨敏”下架,并统一改口称:“这是一款特殊饮料,不是奶粉”。
第三方信息平台天眼查显示,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成立于2005年,经营范围包括婴儿用品及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注册资本为0.00015万元(即1.5元)人民币。爱婴坊法人代表为廖银军,在永兴县开有5家门店,注册资本共计23万元。在面对家长质询时,廖银军曾表示,“倍氨敏”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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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去年已发生过类似事件
据《新京报》报道称,这已是郴州不到一年来第二次发生“大头娃娃”假奶粉事件。
有家长称,2019年,郴州儿童医院医生长期联合医院院内便民药房(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网上公开道歉回复中称该药房为私人药房)和位于该院对面的妈仔谷母婴店,将“舒儿呔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销售给前来该院就诊的牛奶过敏体质患儿,致使患儿营养不良,部分患儿身高、智力、行动能力明显落后于普通儿童,严重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
针对上述“联名信”中反映的问题,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4月16日回复称,经调查核实,“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郴州总代理商为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印制处方笺和宣传单,明显误导患儿家属,使其认为该产品是专供婴幼儿食用的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患儿家属带患儿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看病时,该院个别医生使用益信康公司印制的上述处方笺和宣传单,向患儿家属推介到便民药房或者母婴店购买“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提供给有过敏等症状患儿食用。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回复中称,有关部门已安排孩子到指定三甲综合医院体检。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投诉当事人与责任方的损害赔偿调解处置工作。
新闻链接
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 并非婴幼儿特医奶粉
据了解,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医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水解乳清蛋白是可食用的
那么,固体饮料、特医食品之间有何区别?
据悉,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其中,特医奶粉指的是适用于0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常见的特医奶粉配方类别包括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而对牛奶过敏的宝宝根据过敏程度可服用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
两种食品生产标准不同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水解乳清蛋白是可以食用的,可减少婴幼儿过敏的风险。
但朱毅表示,按照固体饮料国家标准生产的食品,则达不到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的要求。
因为针对的人群不同,国家对固体饮料、普通奶粉、特医奶粉制定的标准也大相径庭。
特医奶粉的要求比较严格。据悉,特医奶粉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5596-2010》。标准不仅对特医奶粉的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碳水化合物含量等有要求,对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叶酸、生物素等含量都有限定。此外,此标准对特医奶粉的钠、钾、铜、镁、锌等矿物质含量以及微生物含量等也有限定。
但固体饮料对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含量并没有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3日晚发布信息,要求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导购员向家长力荐“奶粉”
据湖南媒体报道称,近日,郴州市永兴县多位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及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经医生检查发现,这些孩子普遍存在维生素D缺乏、发育迟缓等症状,并依此诊断为佝偻病。
报道称,受害儿童都曾被医院诊断为牛奶过敏,需要服食深度水解奶粉,也就是俗称的氨基酸奶粉。当家长们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时,导购员会推销“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声称是“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是吃这种奶粉”。
在部分妈妈看到罐子下面写着“蛋白固体饮料”产生怀疑时,导购员说蛋白固体饮料就是牛奶的另一个简称。该店店长也坚称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是一款特殊奶粉。
已安排为婴幼儿体检及治疗
13日18时左右,永兴县委宣传部向羊城晚报记者回应称,经了解,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先后购进“倍氨敏”法国进口深度水解乳清蛋白(蛋白固体饮料)47件,2019年10月前全部售出。在有食用普通奶粉过敏的宝宝家长咨询时,推销人员就推荐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产品。至少已有5名家长向永兴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目前,县政府已成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爱婴坊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永兴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称,对购买食用“倍氨敏”的婴幼儿,已安排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
记者从永兴县纪委县监委了解到,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密切关注该事件的处置情况。
涉事商铺注册资本仅1.5元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翁春辉律师表示,若上述情况属实,销售者以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规定,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并赔偿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等费用。
同时,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有权对涉事销售者处以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若经调查,涉事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且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13日,涉事公司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责宣传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公司已介入调查,此前经第三方检测,“倍氨敏”产品质量合格、标签合格。该产品外包装清晰标注系固体饮料,“没有夸大宣传”。
该工作人员提供的两份关于“倍氨敏”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样品名称为“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产品质量符合GB/T29602-2013《固体饮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
目前,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连锁公司旗下的5家门店已将“倍氨敏”下架,并统一改口称:“这是一款特殊饮料,不是奶粉”。
第三方信息平台天眼查显示,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成立于2005年,经营范围包括婴儿用品及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注册资本为0.00015万元(即1.5元)人民币。爱婴坊法人代表为廖银军,在永兴县开有5家门店,注册资本共计23万元。在面对家长质询时,廖银军曾表示,“倍氨敏”是合格的。
相关新闻
郴州去年已发生过类似事件
据《新京报》报道称,这已是郴州不到一年来第二次发生“大头娃娃”假奶粉事件。
有家长称,2019年,郴州儿童医院医生长期联合医院院内便民药房(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网上公开道歉回复中称该药房为私人药房)和位于该院对面的妈仔谷母婴店,将“舒儿呔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销售给前来该院就诊的牛奶过敏体质患儿,致使患儿营养不良,部分患儿身高、智力、行动能力明显落后于普通儿童,严重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
针对上述“联名信”中反映的问题,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4月16日回复称,经调查核实,“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郴州总代理商为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印制处方笺和宣传单,明显误导患儿家属,使其认为该产品是专供婴幼儿食用的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患儿家属带患儿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看病时,该院个别医生使用益信康公司印制的上述处方笺和宣传单,向患儿家属推介到便民药房或者母婴店购买“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提供给有过敏等症状患儿食用。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回复中称,有关部门已安排孩子到指定三甲综合医院体检。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投诉当事人与责任方的损害赔偿调解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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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 并非婴幼儿特医奶粉
据了解,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医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水解乳清蛋白是可食用的
那么,固体饮料、特医食品之间有何区别?
据悉,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其中,特医奶粉指的是适用于0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常见的特医奶粉配方类别包括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而对牛奶过敏的宝宝根据过敏程度可服用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
两种食品生产标准不同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水解乳清蛋白是可以食用的,可减少婴幼儿过敏的风险。
但朱毅表示,按照固体饮料国家标准生产的食品,则达不到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的要求。
因为针对的人群不同,国家对固体饮料、普通奶粉、特医奶粉制定的标准也大相径庭。
特医奶粉的要求比较严格。据悉,特医奶粉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5596-2010》。标准不仅对特医奶粉的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碳水化合物含量等有要求,对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叶酸、生物素等含量都有限定。此外,此标准对特医奶粉的钠、钾、铜、镁、锌等矿物质含量以及微生物含量等也有限定。
但固体饮料对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含量并没有要求。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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