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布金融开放50条新政 最高补贴6000万元
时间:2020-05-09 07:38:43 来源:央视
[导读]今天(8日)下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会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共同发布《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
今天(8日)下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会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共同发布《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此次临港新片区在落实对外开放、强化制度创新、培育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服务保障五方面,又发布了《若干措施》,提出了50条创新举措,着力解决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和难题,为全面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提供有效路径。
据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介绍,《若干措施》聚焦在全面落实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动外资机构“来得多”;强化开放型经济制度创新和风险压力测试,推动金融创新“走得远”;培育具有较强国际国内金融资源配置能力的金融及相关机构体系,推动金融品牌“打得响”;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服务实体“干得好”;强化个性化的综合服务保障,推动金融资源“留得下”。
具体来说,临港新片区将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实施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提升跨境金融供给能力。推动优质资源集聚和高端金融产业发展,打造总部型或功能性机构、资产管理机构、金融科技的聚集地,加快构建区域特色金融体系,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功能。
为了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临港新片区将立足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绿色再制造、航运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
在强化个性化的综合服务保障、推动金融资源“留得下”方面,临港新片区将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并支持金融业务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指出,临港新片区将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对于在临港新片区新设的金融机构,将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对金融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实缴资本金的,给予一定的增资奖励。根据机构(包括融资租赁SPV公司)形成的管委会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同时,临港还将支持新设机构在新片区新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对于购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且建筑面积自用率达到70%的,对项目建设费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在支持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指出,临港新片区将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员机制,为金融机构注册设立、牌照申请、业务对接、金融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服务。
上海市副秘书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朱芝松指出,《若干措施》是为了更好服务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总体布局、助力上海冲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在更深层次、在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方面推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央地合作服务国家战略的又一次实践。(总台央视记者 梁志玮)
此次临港新片区在落实对外开放、强化制度创新、培育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服务保障五方面,又发布了《若干措施》,提出了50条创新举措,着力解决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和难题,为全面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提供有效路径。
据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介绍,《若干措施》聚焦在全面落实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动外资机构“来得多”;强化开放型经济制度创新和风险压力测试,推动金融创新“走得远”;培育具有较强国际国内金融资源配置能力的金融及相关机构体系,推动金融品牌“打得响”;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服务实体“干得好”;强化个性化的综合服务保障,推动金融资源“留得下”。
具体来说,临港新片区将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实施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提升跨境金融供给能力。推动优质资源集聚和高端金融产业发展,打造总部型或功能性机构、资产管理机构、金融科技的聚集地,加快构建区域特色金融体系,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功能。
为了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临港新片区将立足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绿色再制造、航运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
在强化个性化的综合服务保障、推动金融资源“留得下”方面,临港新片区将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并支持金融业务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指出,临港新片区将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对于在临港新片区新设的金融机构,将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对金融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实缴资本金的,给予一定的增资奖励。根据机构(包括融资租赁SPV公司)形成的管委会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同时,临港还将支持新设机构在新片区新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对于购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且建筑面积自用率达到70%的,对项目建设费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在支持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指出,临港新片区将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员机制,为金融机构注册设立、牌照申请、业务对接、金融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服务。
上海市副秘书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朱芝松指出,《若干措施》是为了更好服务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总体布局、助力上海冲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在更深层次、在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方面推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央地合作服务国家战略的又一次实践。(总台央视记者 梁志玮)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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