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预付费的坑:13万元保过班学费险打水漂
时间:2020-04-14 07:59:4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导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学以需为先 育以行为本——海淀法院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发布会。海淀区教委法制科科长周宗山表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学以需为先 育以行为本——海淀法院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发布会”。海淀区教委法制科科长周宗山表示,今年1至3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线下课程转线上的差价、课程设置等问题广受关注。
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叶舜尧介绍,2017-2019年,海淀法院共受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329件,其中2017年375件,2018年360件,2019年594件,同比增长65%,“总体而言,海淀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收案数量呈增长趋势,预付费合同引发的纠纷占比较高”。
日前,学员王某与某培训机构签订司法考试“保过班”协议,约定一次性交纳学费13万元,如当年未能通过司法考试,则培训机构退还学费13万元。
“王某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司法考试保过班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卢秋表示,在培训机构不履行退款义务时,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学员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相应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培训机构退还王某13万元培训费用。
卢秋法官提醒,选择“保过班”时应注意三点:第一,学员在签订此类条款的教育培训合同前,应当充分调查了解培训机构的资信情况、商业信誉及培训能力,避免草率缔约导致后续维权困难。同时,学员也要严格审查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是否与招生宣传和口头承诺一致,避免出现口头承诺未落实到书面的情况。
第二,“保过”类培训同样具有无法达到培训效果的风险,任何外力帮助均只能起到辅助作用,消费者不能因缴纳了高额培训费用,得到“保过”承诺后就高枕无忧。
第三,消费者在签订此类教育培训合同时,应着重审查合同中退款条款是否附有特定条件,所约定的条件是否清晰明确,不可仅因教育机构“保过”“不过全退”的承诺即草率签订合同。
“学费19800元,在正式开课前,可以试听所报培训内容的相关课程。”为顺利通过UID考试,学员李某与某培训机构签订了一份《培训及服务协议》,报名参加UID培训课程。两个月后,李某不想继续参加培训课程,要求退还学费。
“李某已经开始上课,并在上课学员名单中进行了签名确认。”案件审理中,培训机构出示了李某的听课记录以及与李某的电话录音,显示李某确实在上课名单中签名,并认可自己已经是正式学员,“按照协议约定,正式开课后一律不予退款”。
最终,海淀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签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卢秋法官强调,订立合同前应充分、全面了解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的内容,避免因盲目选择、盲目缔约导致后续合同履行动力不足,引发退费、退学纠纷。
交钱易、退费难,令不少学员“头大”,而“囤课时”遇上培训机构“跑路”更是时有发生。近几年,某培训机构在海淀法院共涉及两百余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学员起诉该培训机构时却早已人去楼空。很多学生家长已提前交纳了大量预付款,且学费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方式交纳至个人账户。
据介绍,市面上很多教育培训机构以承诺不达培训目的可以全额退费作为营销策略,吸引培训对象一次性大量购入培训课程或购买培训服务。但在费用收取后,或因培训机构自身原因(如资金短缺、租赁场地变更等)无法继续经营,或因培训对象原因(如低龄学员无法接受培训内容并坚持上课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从而引发纠纷。甚至有的培训机构恶意套取预付费用,在收费后踪迹难寻。
“结合教育培训合同特点及审判经验,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可能集中于以下三点:一是因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引发纠纷;二是变更合同内容或履行方式未协商一致引发纠纷;三是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对责任承担产生分歧引发纠纷。”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钢成介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 来源:中国青年报
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叶舜尧介绍,2017-2019年,海淀法院共受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329件,其中2017年375件,2018年360件,2019年594件,同比增长65%,“总体而言,海淀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收案数量呈增长趋势,预付费合同引发的纠纷占比较高”。
日前,学员王某与某培训机构签订司法考试“保过班”协议,约定一次性交纳学费13万元,如当年未能通过司法考试,则培训机构退还学费13万元。
“王某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司法考试保过班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卢秋表示,在培训机构不履行退款义务时,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学员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相应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培训机构退还王某13万元培训费用。
卢秋法官提醒,选择“保过班”时应注意三点:第一,学员在签订此类条款的教育培训合同前,应当充分调查了解培训机构的资信情况、商业信誉及培训能力,避免草率缔约导致后续维权困难。同时,学员也要严格审查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是否与招生宣传和口头承诺一致,避免出现口头承诺未落实到书面的情况。
第二,“保过”类培训同样具有无法达到培训效果的风险,任何外力帮助均只能起到辅助作用,消费者不能因缴纳了高额培训费用,得到“保过”承诺后就高枕无忧。
第三,消费者在签订此类教育培训合同时,应着重审查合同中退款条款是否附有特定条件,所约定的条件是否清晰明确,不可仅因教育机构“保过”“不过全退”的承诺即草率签订合同。
“学费19800元,在正式开课前,可以试听所报培训内容的相关课程。”为顺利通过UID考试,学员李某与某培训机构签订了一份《培训及服务协议》,报名参加UID培训课程。两个月后,李某不想继续参加培训课程,要求退还学费。
“李某已经开始上课,并在上课学员名单中进行了签名确认。”案件审理中,培训机构出示了李某的听课记录以及与李某的电话录音,显示李某确实在上课名单中签名,并认可自己已经是正式学员,“按照协议约定,正式开课后一律不予退款”。
最终,海淀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签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卢秋法官强调,订立合同前应充分、全面了解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的内容,避免因盲目选择、盲目缔约导致后续合同履行动力不足,引发退费、退学纠纷。
交钱易、退费难,令不少学员“头大”,而“囤课时”遇上培训机构“跑路”更是时有发生。近几年,某培训机构在海淀法院共涉及两百余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学员起诉该培训机构时却早已人去楼空。很多学生家长已提前交纳了大量预付款,且学费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方式交纳至个人账户。
据介绍,市面上很多教育培训机构以承诺不达培训目的可以全额退费作为营销策略,吸引培训对象一次性大量购入培训课程或购买培训服务。但在费用收取后,或因培训机构自身原因(如资金短缺、租赁场地变更等)无法继续经营,或因培训对象原因(如低龄学员无法接受培训内容并坚持上课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从而引发纠纷。甚至有的培训机构恶意套取预付费用,在收费后踪迹难寻。
“结合教育培训合同特点及审判经验,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可能集中于以下三点:一是因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引发纠纷;二是变更合同内容或履行方式未协商一致引发纠纷;三是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对责任承担产生分歧引发纠纷。”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钢成介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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