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有要求 锻炼者保持1.5米以上间距
时间:2020-03-17 08:48:38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本报讯(记者 徐杨)记者昨日从市防控指挥部获悉,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要,我市发布《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
本报讯(记者 徐杨)记者昨日从市防控指挥部获悉,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要,我市发布《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指南》,对员工管理、场地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要求,稳步做好我市室外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和开放服务相关工作。
室外体育健身场所:七条措施严防控
室外体育健身场所主要包括经属地批准开放服务的各类室外体育场、球场及体育公园、社区(行政村)健身园、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户外体育健身场地设施。
开放服务的具体要求包括:第一,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有序组织恢复开放服务。第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体育场地面积、运动区域空间,采取分区域、分时间、分阶段服务,有效控制锻炼人数,杜绝出现人员聚集。第三,要对锻炼者进行“津门战疫”扫码、“健康码”亮码和体温检测,禁止发热人员、疫情期间回国居家隔离未满14天人员和处于隔离期人员进入场地。第四,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对公共场地设施管控和消毒消杀标准、次数、范围等要求,全面做好场地器材的管控和消毒消杀。要根据器材使用频率、密度等实际,重点做好锻炼者手部接触器材部位的定时消毒消杀。第五,指导督促锻炼者做好个人防护。锻炼者之间要严格保持1.5米以上间距,不应同时使用同一器材进行锻炼。咳嗽或打喷嚏要用纸巾或胳膊肘遮掩口鼻,并要勤洗手,吐出的痰等分泌物必须用纸巾包裹,及时放至指定地点并洗手。第六,疫情结束前,在室外健身场所的活动应以健身类活动为主,不宜开展人员聚集度高、身体密切接触、对抗性强的体育项目。第七,健身场地要在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对锻炼者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提示。
场地防控:采取人员限流措施
防护物资配备。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锻炼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加强清洁消毒。室外体育健身场所所有区域要定期消毒。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及时清理。
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入场人数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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