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首页
首页 > 新闻频道 > 天津 > 正文


西青法院依法审判 两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时间:2020-02-26 09:37:05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西青法院依法审判 两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赵荣君

本报讯(记者 赵荣君)西青区人民法院昨天依法审判两起涉疫情防控案,三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1月25日晚,被告人卢某某乘坐上海至哈尔滨的高铁列车中途在天津南站下车,因其存在感冒发烧症状,为逃避疫情排查躲入西青区精武镇某小区居民楼楼顶。公安西青分局民警接警后进行处置,在运送其过程中,被告人卢某某因恐惧被隔离,在警车内强行拉警车手刹、抢夺民警武装带,导致警车失控撞到路边隔离带,造成警车受损、车内人员受伤的结果。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卢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月28日20时45分许,被告人才某某酒后驾车行驶至西青区精武镇某村南口,与村内疫情检查人员发生纠纷,后公安西青分局精武派出所出警处置。在处置警情过程中,被告人才某某与其妻闫某某以撕扯、抓挠的方式阻碍民警执行公务,造成民警一人右手背近腕侧受伤,一人右前臂近腕侧受伤。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才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闫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编辑:zmh

关键字:防控依法疫情某某法院两起西青案件被告人民警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