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场监管局再推13条措施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2-17 09:23:5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
[导读]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雪林在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介绍相关情况。
中新网杭州2月16日电(记者 胡亦心)继2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连夜出台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十四条举措后,1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实施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第二批服务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再次推出十三条服务措施,全面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据悉,《通知》包含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试行低风险食品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企业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网上办理、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审慎管理、开展技术机构精准帮扶行动、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等十三条内容。
为了有序推进商品市场安全复市,保证生活必需品充分流通,《通知》明确,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前提下,优先支持41家成交额百亿元以上的市场复市,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的市场复市;优先推动网上交易平台恢复正常运行,引导市场经营户、采购商依托网上平台开展网上交易,支持以直播、社交、短视频等新模式带动商品展销。
此外,对于复工企业和涉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专利申请,《意见》提出,要纳入专利优先审查名单或进入快速预审程序,并加大补助力度。
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通知》明确,疫情期间暂不列入异常名录,并指导企业纠正相关记录,履行相关义务,企业积极配合的,不再列入。相关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先行移出,相关改正措施可待疫情解除后补办。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意见还提出,要从严查处一切不按规定执行涉企收费和价格优惠政策、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护物资生产领域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防护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紧盯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要,滚动推出相关服务政策。(完)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