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物业供热追缴17年前费用 原房主欠费找现房主?
时间:2019-12-28 08:51:08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导读]道外区的王棘嵩最近遇到个烦心事他说自己的包烧费年年都按时交,可最近却 被追缴一笔十几年前的热费,但 那时候,他还不是房主。从王棘嵩
道外区的王棘嵩最近遇到个烦心事
他说自己的包烧费年年都按时交,
可最近却 被追缴一笔十几年前的热费,
但 那时候,他还不是房主。
从王棘嵩提供的买卖房屋协议书上看到, 交易日期是2007年4月,并约定甲方也就是卖方应在交易前,结清包烧费等费用。在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费查询表上,则显示欠费年度为2002年--2004年,每年的费用在15000元左右,产权人登记为王棘嵩。
当时我和原房主去查询过,说她不欠费,现在过去17年了,供暖公司说我欠费,这么多年,他应该早通知我,今年才通知我,我觉得不合理。
随后记者和王棘嵩来到“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太平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负责人肖部长介绍,这处房产的供热最先是由龙江开发公司负责的,2005年7月他们才接管。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太平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负责人 肖部长
我们接管过来时,这个手工台账上显示,这家就是欠费的。
记者:当时提示房主了吗?
肖部长:应该提示了。
记者:如果这户居民,当时没有及时交费,那这些年,会提醒吗?
肖部长:会提醒。
然而王棘嵩却坚持说,
之前没有任何人告知他
这套房子欠热费。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太平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负责人 肖部长
下一步我们协商呗。 跟上级领导汇报。因为他是后任房主,我们也没进行追缴,那个是前任房主的事。
几经辗转,王棘嵩联系上了原房主,也让原房主与供热公司进行了对接。但 原房主不认可这笔欠费,因为年代久远,也拿不出当年的缴费票据。事情又一度陷入了僵局。王棘嵩很担心这笔账算在自己头上,影响房屋日后交易。
市民王棘嵩
现在这笔钱越滚越多,我担心该怎么办?
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热是商品,本着 “谁用热,谁受益,谁承担热费”的原则,这笔钱不应该由王棘嵩承担。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鞠文英
供热公司应该向原房主追缴,不能因为原房主不交,就向现房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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