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元管20年 掏机票钱就可出国游?结果有人被“套牢”了
时间:2019-12-21 08:01:29 来源:中新经纬
[导读]一次性支付7万多元20年内只花机票钱就可出国游玩,听上去似乎划算,但实际的情况却令很多人想不到。“宣传时说,花7万多元即可在20年内只花机票钱每年出国旅游一次,实际履行时,旅行社却加收各种名目的费用高达1万5千元,并且还要再加钱升级成‘会员团’,否则无法成团出行。”近日,北京的刘女士对中新经纬记者反映称。
一次性支付7万多元20年内只花机票钱就可出国游玩,听上去似乎划算,但实际的情况却令很多人想不到。
“宣传时说,花7万多元即可在20年内只花机票钱每年出国旅游一次,实际履行时,旅行社却加收各种名目的费用高达1万5千元,并且还要再加钱升级成‘会员团’,否则无法成团出行。”近日,北京的刘女士对中新经纬记者反映称。
业内专家表示,长期旅游合同内不包含具体的住宿费、旅游门票、导游费等具体收费项目,消费者签署合约后,后续所有消费类目由旅行社制定,消费者丧失所有选择权。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去旅游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对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则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01 20年内只花机票钱就可出国游?
北京的刘女士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自己的母亲于去年12月在北京某洗浴会所内,被邀请进会议室内听取北京权品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品旅游)的推销介绍会,并支付了71800元购买了20年内只付机票即可出行的旅游产品。
“哪曾想,计划出行前才知道,不仅旅游成团困难,机票费用、签证费用也比正常的市场价高出许多,给导游、司机、服务员的小费也都要额外支付给旅行社,但这些在宣讲时并未告知。”刘女士称。
中新经纬记者在刘女士提到的某洗浴会所内看到,在女宾入口处有旅游广告展板及桌椅,但没有公司名称及旅游产品具体信息。
刘女士介绍道,今年向权品旅游客服咨询了多个国外旅行目的地信息,都被告知无法出行,最后确定了参加12月5日前往葡萄牙、西班牙10日游的旅行产品,成团人数20人。即将报名出发之际,却被客服告知标准团人数不够无法出行,需缴纳3000元至5000元升级成更高档位的“会员团”才有可能出行。
据权品旅游客服人员介绍,会员团分为四大类:一是标准版,支付签证和机票的费用就可以出行;二是升级版,在原包含的吃住行中进行一些升级,比如每顿加餐、升级住宿、增加景点等;三是定制版,根据客户需求去私人订制行程,完全按照客人的想法去制作行程;四是红利版,可以使用会员权益立减费用。
在刘女士提供的旅游行程单收费项目中,机票费用为8900元(包含国际往返和2段内陆机票),ADS(被批准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团队旅游签证费1200元/人,导游、司机及酒店、餐厅服务员小费,共计2400元/人。此外,旅游行程单的备注显示,“如此次行程不足以成团人数时,我司有权取消或更换行程,并提前10-20天通知客人。” ▲旅游行程单收费项目受访人供图
那么,标准团为何屡次无法成团出行呢?刘女士表示,客服人员说标准团的成团概率为50%。“只要无法成团,我们不加钱升级就无法出行,这一年的旅游资格就白费了。”刘女士称。
02 工作人员称公司出境游手续合法合规
在刘女士提供的《承购合约》内,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甲方为北京权品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刘女士的母亲,从2019年至2038年结束,在20年内,该旅游公司为刘女士的母亲每年提供一次旅游服务,承购价格为71800元,费用包含目的地住宿、团费及行程内景点门票,费用中并不包含机票及自费项目,且旅游线路由甲方提供,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 ▲《承购合约》文本受访人供图
值得注意的是,合约规定,消费者在每次出行前需要向旅行社缴纳年度管理费980元,首次免费。此外,旅行社有权综合当年所在地区的通货膨胀率对管理费做适当调整。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权品国际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5日,法人代表为吴国强。天眼查显示,北京权品国际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权品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权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航空机票销售代理及旅游信息咨询等。
关于权品旅游公司的资质问题,权品旅游方面的一位工作人员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权品旅游是一个旅游前期的推广公司,组织出境游业务是委托公司旗下的荣信国旅公司办理,所有出境旅游手续是合法合规的。”该工作人员称。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荣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经营范围包括出入境旅游业务等。
03 签长期旅游合同的风险还有这些
“我们后来想退款取消合同协议,但是对方表示需要按我们违约赔偿处理,也就是说不退还7万多元的旅游费用。”刘女士称。
《承购合约》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显示,“本合约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撤销、终止、解除或变更本合约,更不得擅自中止履行、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本合约。否则,均属违约行为。”条款显示,消费者违约则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违约除退还承购款外,还应向消费者支付承购款100%的违约金。 ▲《承购合约》有关违约责任条款受访人供图
对此,权品旅游方面对中新经纬记者称,“按照合约规定,消费者如果单方面取消合约,那么我们公司肯定会受到损失,根据合约上有关争议的解决方式,刘女士可以申请仲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张宇浩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微信号:jwview)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该旅游公司没有出境旅游服务资质,并不导致签订的此类合同无效,但如果原合同没有对于另行收费和需要另行签订其他合同的情况进行说明,则旅行社构成对原合同的违约。应当视旅行社违约情况来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权品旅游公司没有出境旅游资质而从事相关服务属于违法行为。此外,提供20年内旅游服务的《承购合约》本身存在很多问题。
赵占领认为,按照《合约》约定,消费者每年可以享受旅游一次,但是旅游地并不是消费者定制的,这就导致消费者真的想去的地方去不了,旅行社提供的路线可能又不是消费者想去的地方。此外,消费者服从旅行社推出的旅行路线,还必须通过该机构订往返机票、办理签证,而机票及签证的价格又高于其他渠道,有关具体的旅游目的地、住宿费及标准等项目也未明确约定。
“签署合约后,消费者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占便宜,从旅游目的地到住宿选择、使用时间,没有任何主动权,而且后续还需要不断通过这家公司购买价格更高的机票。消费者在遇到此类纠纷问题时,要积极选择去旅游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对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赵占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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