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吃货吃货靠退款月赚32000元 法院判被告赔偿1元
时间:2019-12-17 09:15:1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导读]原标题:月赚3万!这帮“吃货”被起诉,法院判:被告赔偿原告1元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说到“吃货”这个词,很多人都跟吃挂上钩,但“职业吃货”跟吃关系不大。它指的是在网络购物时仅退款不退货的群体,他们往往大量购买商品,到货之后申请直接退款不退货。湖南永州东安县的一个“职业吃货”最近就摊上事儿了。
说到“吃货”这个词,很多人都跟吃挂上钩,但“职业吃货”跟吃关系不大。
它指的是在网络购物时仅退款不退货的群体,他们往往大量购买商品,到货之后申请直接退款不退货。
湖南永州东安县的一个“职业吃货”最近就摊上事儿了。
“职业吃货”靠退款一月赚32000元
2018年6月,湖南永州东安县的这位“职业吃货”在淘宝网的一家店铺下单了一双凉鞋,收到货物之后,她以收到的货物与商家描述的品牌不同为由,申请7天无理由仅退款不退货。在这家商店的页面上,可以看到这双凉鞋的品牌填写的是007。
对于这种现象,阿里巴巴集团高级安全专家张良解释:他可能卖很多品牌,他一时偷个懒,想想每一个都填太复杂,那我就选个其它。
正是抓住了商家这个疏漏,这位“职业吃货”在2018年6月7日到7月5日,利用两个账号总共下单了633笔,申请仅退款不退货624笔,退款成功612笔,金额3.2万余元。之所以退款成功率如此之高,是因为商家害怕买家的投诉。
张良称:买家威胁,“如果你不给我退钱,我将要求平台给你扣分,下架产品。”对于商家而言,如果今天被扣分或者下架一个他苦心经营的爆款,损失是惨重的,可能导致这家店铺直接就毁灭了。
2018年7月6日,淘宝网对这位“职业吃货”的两个账号进行了下单冻结,并于去年11月正式起诉这位“职业吃货”。
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我们的逻辑是,这个行为本身伤害了卖家,也伤害了整个平台的经营管理秩序,最终我们是以消费者侵犯了平台的经营管理秩序为由,引用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起诉了这位消费者。
今年7月22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于今年9月5日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元,赔偿原告律师费1万元,赔偿案件受理费50元。
电商呼吁法律跟进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像周某这样的“职业吃货”并不是个例。最近两年,类似的事情频频出现。
2017年3月,一个由7名“90后”组成的“职业差评师”团伙,利用“组团”差评要挟卖家的方法敲诈勒索了多名经营电脑配件的商家。去年5月份,深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这7人7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
2018年开始,福建90后陈某在各大网购平台上不断“物色”合适的商家,一旦匹配到商家的页面上存在“纯天然”“最”等商品描述,就以商品虚假宣传、存在违反广告法极限词规定为由,对商家进行投诉来敲诈勒索。今年4月份,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高艳东:对于这些新出现的违法犯罪方式,法律要积极完善跟进,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网络空间的综合治理。
高艳东分析,最近几年出现的这些职业索赔的违法行为呈现低年龄化的趋势。之所以能屡屡成功,一来是违法成本较低,二来商家不懂法,三来平台系统存在漏洞。为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高艳东:店家在收到不良的投诉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应该勇于报案,平台可以利用自己的数据优势,建立消费者或者会员黑名单制度。消费者发现了有问题的商品应该合法维权,在进行维权的时候不要滥用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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