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 醉驾撞人 朋友顶包 “好”哥俩全拘了
时间:2019-12-10 10:04:21 来源:每日新报
[导读]无知 醉驾撞人 朋友顶包 “好”哥俩全拘了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李书月 郭伟
一名男子醉驾肇事后,求助朋友帮忙“顶包”,没想到被民警识破,导致两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静海区杨城庄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银色面包车将一名行人撞倒,造成行人受伤。视频监控显示,事发时双方都是正常顺行。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快速抵达现场后发现,行人虽倒地受伤,但幸运的是不十分严重,双方当事人在协商处理。
正当交警寻找肇事车辆驾驶人时,只见一名神情紧张、气喘吁吁的男子跑过来,自称叫严某某,是肇事车辆驾驶人。然而,当民警询问其事故经过时,严某某却漏洞百出、言语混乱,一会儿说没看清,一会儿说弯拐大了,就连具体的事故地点都说不准,一会儿说在桥这头,一会儿说在桥那头,事故过程也叙述得不完整。这名“肇事驾驶人”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面对民警反复盘问,严某某最终说出了实情。原来,他是受好朋友刘某某的请求前来顶包的,而这个刘某某才是真正的肇事车辆驾驶人。此时,一直在旁边等候的刘某某自知无法隐瞒,走过来承认自己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一时糊涂,以为请朋友顶包就过去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发现了。
经过检测,刘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4毫克,属于醉驾违法行为,且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涉嫌危险驾驶,同时其指示严某某作伪证,意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涉嫌妨害作证,而严某某则涉嫌包庇。目前,二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新报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李书月 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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