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要抓住资本工具创新带来的契机
时间:2019-12-09 08:47:27 来源:金融时报
[导读]中小银行持续受到高度关注,连续三次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会议均将中小银行作为重要议题。11月28日召开的金融委第十次会议提出,要多渠道增强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本实力。金融委更早之前召开的第八次会议和第九次会议,则分别将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深化中小银行改革,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作为主要议题。
中小银行持续受到高度关注,连续三次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会议均将中小银行作为重要议题。11月28日召开的金融委第十次会议提出,要多渠道增强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本实力。金融委更早之前召开的第八次会议和第九次会议,则分别将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深化中小银行改革,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作为主要议题。
如此连续性、高密度的关注,与中小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现状是分不开的。从地位上看,中小银行和小微企业是一对配套承接关系,中小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上有距离较近、机制灵活等不可替代的优势,如果中小银行无法提供充足的信贷投放,小微企业的发展动能势必不足。从现状来看,虽然中小银行整体风险可控、经营稳健,但流动性分层、信用分层现象客观存在,尤其是在今年表露得格外明显。如此一来,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就会更加显著地映射在中小银行身上。
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和资本实力之间存在一条清晰的传导链,特别是对中小银行来说,信贷投放不足的主要原因就是资本实力不强,且缺乏资本补充渠道。部分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商行在早期发展中更多依赖同业投资、非标债权、金融市场等业务发展壮大,其吸储能力不足,在本地的储蓄基础并不牢靠,导致整体资产负债结构较差。近几年,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银行的许多投资业务难以开展,加之监管趋严、资管新规出台,封住了中小银行过度依靠同业和非标业务的粗放发展之路。中小银行同业和投资类资产缩水,贷款类资产增加,迅速消耗着自身资本。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中小银行根基不牢、资本实力弱的痼疾便暴露出来,直接削弱了其向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投放信贷的能力。反过来,当实体经济不景气,中小银行资本实力不强带来的潜在风险隐患更易于显现。总之,有时中小银行支持实体经济不力,不是不愿意,而是实力不允许。
因此,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完善长效性资本补充机制,可以说是推动中小银行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突破口。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修订稿),这是中小银行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的制度性利好,为中小银行在复杂经济形势下补充资本提供了有利契机。
具体来看,对于大型银行来说,资本补充“质”重于“量”;但对于中小银行来说,眼下资本补充的“量”和“质”同等重要。《指导意见》修订稿调整了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条件,按照会计分类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设置不同触发事件,有利于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促进银行补充一级资本。而一级资本正是资本“量”的集中体现。中小银行可以借此更加便利地发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补足资本实力。
此外,虽然此前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永续债发行的政策,但客观来讲,囿于自身实力、信用风险等级、投资人意愿等多重因素,现阶段中小银行大规模运用永续债补充资本的条件还不成熟,也不够实际。投资人可能认为,投资中小银行永续债或许会面临较高信用风险。并且,中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规模较小,合适投资人群体的选择面也比较窄。截至目前,只有台州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两家中小银行发行或即将发行永续债。因此,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在目前较为实际的选择仍然是二级资本债、优先股等常规工具,永续债的发行条件或许还需要一定时间方能成熟。《指导意见》修订稿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条件、各类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顺序、资本工具发行的相关要求等多个角度规范并支持商业银行发行资本工具,这对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无疑是利好消息。中小银行需要抓住这一契机,抓紧补充快速消耗中的资本金,为支持实体经济以及自身改革发展补足“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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