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保护 营造“清朗空间”
时间:2019-12-06 08:42:30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我市在全国首次开展省级数据安全专项行动 加强信息保护 营造“清朗空间” 本报记者 李国惠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正在更深入地融入百姓生活,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安全性也将面临严峻考验。为化解这一难题,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整体防护水平,近日,我市出台《天津市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专项行动方案》,将从本月起实行为期两年的全市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专项行动。
据悉,这是全国首次开展的省级数据安全专项行动,将有助于加强对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切实提升我市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摸清“数据安全家底”
记者从市委网信办了解到,此《方案》从调查现状、化解风险、建立安全保障体系等多个角度出发,有望实现我市网络安全整体防护水平的提升,营造数据安全“清朗空间”。我市将开展数据摸底调研,初步摸清我市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数据运营者主体信息、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数据收集的目的、方式、范围、类型等数据活动情况。
同时,开展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我市专项办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数据安全评估机构,针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电子政务等重点领域的20家试点单位,开展“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提升数据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专项治理违法违规APP
结合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我市将组织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市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技术测评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发、运营的APP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对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特别是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及时整改,加快建立APP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同时,加强数据安全监督执法。《方案》要求,网信、公安、保密、密码管理、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数据运营者的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危害重要数据、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采取约谈、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数据安全制度标准体系
据悉,我市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建立数据安全信息备案、数据安全监督检查、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数据安全信息通报、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安全投诉举报等制度,统筹、指导数据运营者健全完善内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将建设数据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成立天津市数据安全专家委员会,为数据安全政策标准制定、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重点示范项目评审等提供决策支撑;成立数据安全行业协会,指导天津市大数据协会成立数据安全分会,加强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和安全技术研究等工作。
此外,还将建设数据安全应急体系。针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使用等数据活动进行安全监测,重点发现违法违规采集、不安全存储、重要敏感数据泄露、个人信息窃取、盗用等风险隐患和安全事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数据安全预警、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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