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提示:警惕养老骗局这四大风险
时间:2019-12-04 08:24:00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导读]原标题:房没了钱也没了,养老骗局防不胜防?
今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事实上,近日有多起养老骗局的案例被曝出,例如以房养老结果却跑路、号称预售结果却是非法吸收存款、引诱老年人购买投资产品实质是用房产抵押借款等。方式层出不穷、变化多端,但都使得被骗老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有不少以保健、投资理财、养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老年人手里有大量闲置资金、对新兴的社会信息不熟悉、缺少家人的陪伴和支持、容易轻信他人的特点,虚构事实、设计圈套,骗取老年人的储蓄存款。而监管机构此次发文也重点提示了养老骗局的四大风险。
养老服务警惕四大风险隐患
此前腾讯110平台发布的《中老年人反欺诈白皮书》显示,交易诈骗、返利诈骗、交友诈骗、兼职诈骗、仿冒诈骗、金融信用诈骗,是中老年人日常生活中最易遭遇的六大骗局。而“以房养老”这种打着养老服务的幌子、行非法集资之实的新型骗局,近几年出现的频率在日益提升。
此次官方发布的公告也指出,这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一、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四、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律师:老年人进行大额投资前应听取专业人士建议
王丽告诉每经记者,当前社会上出现的诈骗类型非常多,主要包括养生保健型诈骗、投资理财型诈骗、收藏鉴定型诈骗、骗婚骗财型诈骗、以房养老型诈骗、电信类诈骗等,也有很多混合了多种类型特点的诈骗犯罪。“这些诈骗活动,通常都是以保养健身、养老、财产保值增值等老年人较为关注的信息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设计骗局,鼓动老年人进行投资。”
据媒体报道,运营多年、号称长沙“唯一一家江景房养老风水宝地”的爱之心老年公寓被曝出非法吸收存款、近四千位老人损失超5亿。而近日南京中院对被告人曹斌铭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斌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曹本人此前控股了多家“爱晚系”公司,几年间以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在多个省、市成立众多关联公司,以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
纵观这些养老骗局,其实“套路”都非常相似:首先,深入小区散发养老服务传单、组织旅游等,吸引老人了解“以房养老”;第二,让老年人抵押房产借款;第三,先替老人还钱,等老人上钩;第四,引诱老年人购买相关投资产品,实质上是让其用房产抵押借款;最后这些公司“跑路”,老人不仅房子没了还背上贷款。
一位曾在北京某养老服务公司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从业者告诉每经记者,一方面,老年人缺乏法律常识和风险意识,受骗后可能轻易进行大笔投资,使其丧失对自己财产的控制权、遭受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大量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活动也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给受骗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对于我们这些从业者来说,也影响了行业生态,因此来自官方的声音和政策都很重要。”
对此,王丽提醒道,“首先,老年人在进行大额投资前应与律师等法律相关的专业人士取得联系,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对投资活动的真伪、是否属于合法投资,进行切合实际的判断,避免因受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其次,应在投资专业人士的帮助下,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多样化选择不同的投资理财方案,了解不同的投资理财产品的回报率和风险,对于高于市场普遍标准、收益极高的理财产品要有足够的警惕。最后,在进行大额投资前,应与家人取得充分的沟通,避免因大额投资引发家庭矛盾。”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