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为啥建不起来?媒体:政府监管失位等原因
时间:2019-11-30 09:40:09 来源:半月谈
[导读]业委会:要么难建,要么乱建!城市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不能成为“化外之地”与居委会相比,业委会还得算是新生事物。半月谈记者走访中部多地基层社区发现,由于政府监管失位、物业作为乏术等问题久难化解,目前小区业委会普遍陷入了筹建困境。如何打通业委会筹建堵点,让城市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不再成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化外之地”?为啥建不起来?2007年,国务院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小区应当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与居委会相比,业委会还得算是新生事物。半月谈记者走访中部多地基层社区发现,由于政府监管失位、物业作为乏术等问题久难化解,目前小区业委会普遍陷入了筹建困境。如何打通业委会筹建堵点,让城市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不再成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化外之地”?
为啥建不起来?
2007年,国务院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小区应当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2年后,半月谈记者走访的见闻却是——“我们区一共有70个城市社区,其中有业委会的只有10个左右。”这是中部某市一位区民政局局长的声音。
业主委员会为啥建不起来?
“我们社区里大多是老旧小区,过去都是单位的房子,居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业委会。”某省会城市一位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说,现在这些单位大都破产倒闭,小区无人管理,但居民仍然不愿意成立业委会,因为他们觉得成立了业委会就要聘用物业公司,就得交物业费。
除了业主不了解外,物业不配合也是业主委员会难产的重要原因。一位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刚开始筹建业委会就遭到物业公司的阻挠,当地街道和房管局曾通知物业公司提交管理区域等相关材料,但物业拒不提交,主管部门也未对物业进行处罚,最终导致业委会“难产”。
“物业公司为了阻止业委会成立,还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在小区里威胁业主,非法砸门,百般阻拦。”这位业主说。
只有业主委屈?
建不起业委会,业主很委屈。只是,业委会筹建暴露出的一些怪现状,也让物业公司和基层治理一线的干部很委屈。
有的小区业主想把业委会变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选举前挨家挨户“拜票”,拉关系、做工作,甚至许诺“选上后一家给一个车位”。凡有业主在业委会筹建微信群里提出质疑,立即被踢出群。这位业主最终拉到302张选票,选举当天却只有30余人到场。
事实上,业委会选举人数不达标并非个案,相伴而来的,是选举过程往往也不按规矩办事。“有的小区最后居然选了个受过处分的人当业委会主任。”中部某市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说。
也有物业公司员工向半月谈记者反映,一些业主成立业委会目的不纯,带头张罗者曾当面向物业公司表示“有免费车位或买房优惠的话,我就不折腾了”。还有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在未征询大家同意情况下,将小区几间业主共有的房屋以远低市价的价格出租给别人做买卖。
一些基层干部抱怨,对于业主委员会该由谁来监管,现行相关政策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街道和房管局按理都能牵头组织业委会,但现实却是谁都不愿管,都怕出事被追责。这就造成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且自逍遥没人管”的局面,为部分业委会成员滥用职权留下灰色空间。
破解之道安在?
专家表示,业委会是城市社区治理的必要一环,目前更是亟需补齐的一块短板,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在业主层面,要加大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培训的力度,令其明了业委会的具体责任,并通过有效动员措施,提高业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在政府层面,专家建议各地可将业委会的成立纳入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以多元考评手段为抓手,鼓励各级政府、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积极作为,而非不作为或乱作为。
在监管层面,专家认为,应在法律法规中进一步明确细化业委会的职权范围,让业委会在筹备、选举、履职等各个操作环节有章可循,让街道、社区在监督指导业委会工作的过程中有法可依。
部分基层干部建议,要对业委会成员特别是业委会主任人选设置一定的门槛条件。此外应增加对业委会人员的监管手段,比如签订责任承诺书、列出负面行为清单等。同时,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业委会筹建、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探索让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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