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称奔驰驾驶室异响返修十次未解决 起诉4S店换车
时间:2019-11-29 08:09:56 来源:澎湃新闻
[导读]原标题:车主称奔驰驾驶室异响返修十次未解决,起诉4S店要求换车匡先生11月25日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https: www thepaper cn consumersComplaint jsp)反映,其使用不到一年的奔驰车驾驶室出现异响,返修十次问题仍未解决,还错过了为期两年的车辆质保期限,在与梅赛德斯-奔驰上海利星4S店(又称:上海利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下称利星奔驰)多次沟通、申请监管部门介入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匡先生11月25日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其使用不到一年的奔驰车驾驶室出现异响,返修十次问题仍未解决,还错过了为期两年的车辆质保期限,在与梅赛德斯-奔驰上海利星4S店(又称:上海利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下称利星奔驰)多次沟通、申请监管部门介入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利星奔驰4S店客户经理周女士11月27日回应澎湃新闻称,法院还没有公布判决结果,公司已经委托律师根据匡先生诉讼的要求,向法院提供了相关材料。关于此前该奔驰车进厂维修的原因、时间及效果,周女士表示,以法院的最终判定为准,事件情况其不便过多透露。
车主称驾驶室异响送修十次未解决
匡先生称,他2016年8月22日在利星奔驰花了80多万购买了一辆奔驰ML320。2017年2月,他发现车内有异响,随后将车送往4S店维修。
匡先生说,为了解决驾驶室异响问题,他反复送修、提车十次,其间,4S店分别对仪表盘、方向盘进行了检修,2018年8月22日,车辆两年质保期限到期,这一问题仍未能解决,出现异响的具体原因也未能明确,直到2018年9月18日,4S店才通过检查确认发出异响部位为车辆左前座椅。
匡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在明确驾驶室异响是因为座椅问题后,从2018年10月开始,他就将车辆反复送修,但座椅异响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之前自己曾提出过座椅有严重问题,要求更换座椅,但4S店拒绝了他的要求,让维修人员拆卸问题座椅之后重新安装,使异响暂时消失。但在不到一星期的时间内,就又会发出异响。
匡先生回忆,自己最后一次送修是在今年6月22日。7月4日,他接到利星奔驰4S店通知称车辆座位异响问题已解决,但是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不到10公里的路,车子又开始响了”。
此外,匡先生反映,多次返修后,座椅异响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还越来越严重,在高速路上开行或者道路颠簸时“一转弯就嘎吱嘎吱响,很刺耳”。
因为反复送修但座椅异响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匡先生怀疑自己的车辆左前座椅本身就存在质量缺陷,为此他在今年六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根据匡先生提供的投诉信息截图显示,6月13日,匡先生向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利星奔驰,问题类型为“在产品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21日受理投诉,并在8月5日结案,闵行区市监局给出的结案反馈中指出,2019年7月8日匡先生维修离厂,利星奔驰给予该座椅2年延保,后又发现声音,现正协调汽油代步车,后续进店查修,“若投诉人对车辆质量问题存在疑义,建议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匡先生称,消保委、市监部门没有告诉他哪家第三方机构的鉴定结果权威可信,他担心即使对车辆做了鉴定,4S店也会对鉴定结果予以否认。目前匡先生尚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辆情况进行鉴定。
匡先生说,他认为涉事4S店存在拖延维修行为,经申请消保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此事,未能获得满意的处理结果,他将涉事4S店告上法庭。
4S店代理律师:座椅异响存在,但不是质量缺陷
今年10月,匡先生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利星奔驰诉至法院,10月1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员法院对本案予以立案。11月12日,该案第一次开庭。
匡先生起诉称,其在两年内累计10次维修,身心俱疲,提出更换车辆等诉求。
匡先生提供的法庭审理记录显示,其代理律师称,匡先生首次向该4S店反映问题是在2017年6月6日,当日内部账单虽然显示检查部件是仪表,当时已反映驾驶室有异响。2018年2月2日账单中表述该车方向盘有异响,事实上,当时没能明确异响的来源。直至最后一次维修,该4S店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只延迟了两年质保期。
利星奔驰4S店客户经理周女士提供的《关于:匡先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进展的工作汇报》(以下简称:《工作汇报》)称,该车的销售时间是2016年8月22日,“三包期”是2年或者车辆行驶达5万公里内。2017年6月6日与2018年2月2日的进厂维修和座椅有异响没有关系。
利星奔驰4S店代理律师在《工作汇报》中指出,原告罗列的10次维修保养事实有很多是其他事项,关于前座椅异响问题,匡先生首次反馈和进店维修是在2018年9月18日。《工作汇报》显示,2019年5月29日,匡某第三次反映行使在不平路面时左前座椅有异响,更换了左前座椅骨架。
利星奔驰代理律师承认,原告诉称的座椅异响问题客观存在,但具有偶发性,根据4S店的工单显示原告自认只在高速(120码以上)及路面颠簸时才会出现响声,座椅异响并不属于质量缺陷,对于车辆性能和驾驶安全“不存在任何的影响”。同时,在匡先生7月4日最后反映异响问题时,4S店主动对车辆左前座椅延长两年保修至2021年8月20日结束。
对于被告代理律师称的“2018年9月18日匡先生才第一次反映车辆异响问题”,匡先生的代理律师指出,匡先生作为消费者不可能将具体响动位置精确定位,结合此前多次报修账单记录,匡先生陆续向4S店反映驾驶室附近部位出现响动,随后4S店对仪表盘、方向盘进行检查,但未能明确异响来源。
匡先生坚称,当时反映过座椅有异响,只是作为消费者没有明确表述。匡先生认为,该车在2018年8月22日两年质保即到期,利星奔驰4S店是以迟迟不明确异响位置的方式,将维修时间拖延至质保期后。
针对匡先生的质疑,利星奔驰4S店客户经理周女士回应澎湃新闻称,法院还没有公布判决结果,公司已经委托律师根据匡先生诉讼的要求,向法院提供了相关材料。关于此前该奔驰车进厂维修的原因、时间及效果,周女士表示,以法院的最终判定为准,事件情况其不便过多透露。
利星奔驰4S店客服工作人员11月26日表示,如果匡先生再次反映车辆座椅异响,建议送车子进厂,“我们交给专业的人士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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