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一楼盘业主陷"购房陷阱":10万元房款不见了
时间:2019-11-27 09:15:29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导读]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中房报见习记者何欣|北京报道420多万元购买了北京通州的一处房屋,但购房合同上房屋的总价为410多万元,另外10万元不见了。近日,中国房地产报(微信ID:china-crb)记者接到3名业主投诉,称自己购买的位
420多万元购买了北京通州的一处房屋,但购房合同上房屋的总价为410多万元,另外10万元不见了。
近日,中国房地产报(微信ID:china-crb)记者接到3名业主投诉,称自己购买的位于北京通州区窑管路26号的楼盘香溪郡项目遭遇了“买房陷阱”,购房时交的另一笔10万元不仅与首付款分开交易,且这10万元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收款方也不是开发商是另外一家公司。之后,收到的购房合同上关于房屋的总价也没有包含这10万元。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笔10万元费用进入了另一家公司账户
“(去年)8月份的时候,之前带我们看这个盘的销售发信息说‘有一个10万元抵20万元的活动’,可以直接抵扣房款。”回忆起当初在售楼处交的10万元张丽告诉记者,确定要购买这个项目后,张丽和其家人来到了开发商的财务室,交了首付款和关于销售人员口中所说的10万元,但这两笔费用却是分开进行交易。
交易时,张丽和其家人也向工作人员提出疑问“为什么要分开进行支付”。“当时工作人员说这是他们内部的一个操作。”张丽告诉记者,以为自己享受到了优惠,就没有太在意这件事情。
另外,关于10万元抵20万元的购房优惠活动,张丽告诉记者,当时并未在交易场所看到相关的优惠标示。”当时销售人员还说’不要大声声张,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活动’。”张丽告诉记者。
受访者供图
根据张丽提供的关于这10万元的转账票据显示,收款方不是开发商,而是一家名为“北京美安居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这10万元的费用,记者致电北京美安居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与首开公司是)合作关系”。当得知记者要报道此事件时,该工作人员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这段时间,该项目房价跌落。张丽和其他业主在交谈房价跌落的问题时发现,很多业主也交了10万元,并且是支付给了不同的公司。张丽觉得自己交的这10万元“有问题”。张丽告诉记者,这笔10万的费用没有开具发票,而当日开具的收据,没过几天也被工作人员收走了,自己只保留了刷卡收据。
王芳也是香溪郡的业主,也遭遇了同样事情。
王芳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购买房屋时,在开发商财务室交了两笔费用,其中一笔费用为10万元。”但当时是用了两个POS机进行交易的,与首付款的交易(时间)差了几分钟。那10万没有合同,也没有协议,没有发票。”王芳告诉记者,在自己的购房合同上关于房屋的总价比自己实际支付的价钱少了10万元。
受访者供图
根据王芳提供的关于10万元的收据显示,这笔钱是“房间服务费”,收款单位为“北京隽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记者拨打该公司电话,一直未接通。
刘艺也是该项目的业主,今年4月初购买了“香溪郡”项目的房屋。与王芳和张丽不同的是,刘艺签署了一份关于10万元的推荐单。
推荐单上显示,为获取本次活动相应的权益,在签署本推荐单同时,被推荐人需支付推荐服务费10万元。
此外还注明了本次推荐活动的组织者仅提供推荐组织与信息服务,本次收取的推荐服务费并非购房价款的一部分,非为开发商收取。
记者注意到,此推荐单上的业务员和业务员联系电话一栏均空白。推荐单上的组织方为“北京永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但也在香溪郡购房的张丽告诉记者,当时并未签署关于10万元的相关推荐单。
而这笔费用也没有开具发票,只有一个收据,收款单位为上述公司。收款人一栏空白,收据上也只写了刘艺购买房屋的单元和房号,没有写明这笔费用是什么费用。
刘艺告诉记者,当初工作人员承诺会把这笔钱的发票以邮寄的形式寄送到家,并留了刘艺的电话和地址,但是现在已经过去8个月了,刘艺也没有收到这笔钱的发票。
关于北京永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收取购房者推荐服务费一事,北京永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给首开打电话 我们所有的口径都跟首开是一致的,有什么法律问题,让她正常走流程”。
据悉,“香溪郡”项目开发商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据了解,除了10万元那笔费用外,上述购房者的房款收款单位均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开同信分公司。
关于10万元的费用,记者致电该公司,一工作人员登记了记者信息,表示宣传人员之后会与记者联系。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回复。
律师:中介服务机构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这样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介服务机构不应该再收取购房人的服务费了。中介服务机构为购房者提供咨询服务,本身就是其本职工作。如果中介服务机构收取了购房者的服务费,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钟兰安还表示,开发商也涉嫌违规。有的开发商为了规避政府调控,随便找一个空壳公司,另一家公司对收取的费用开具收据,然后开发商和这家公司通过某种协议进行利益分成。
一位曾经在香溪郡进行销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开没有自己的销售团队,我们只是(把人)带到(财务室),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首付款再加上另外这个钱,至于说刷一次、两次,那就得看财务。”上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她所销售的香溪郡房屋关于客户所交付的10万元的确是在(首开)售楼处进行的交易,关于10万抵20万的优惠活动当时也并未在交易处进行明确标示。
“我们传达一下意思而已,最终决定权肯定是在开发商,不在我们个人手里,我们个人没有这个权利。”关于这10万元的收款方不是开发商,上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收款方)都是挂牌公司。当初在首开做销售的人员几乎“大换血”,都已经离职了。
此外,此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今年8、9月份,该售楼处被查封过。但没过几天,售楼处又正常进行销售,丝毫没有受到影响,而关于查封的具体原因不清楚。
一名现在负责香溪郡项目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没有听说过10万抵20万的活动,我们这边只有认购、签约后,才有折扣。”(文中除钟兰安外,其余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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