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负面清单”撬动系统性改革
时间:2019-11-27 08:56:54 来源:金融时报
[导读]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减少20项,缩减比例13%。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减少20项,缩减比例13%。按照能短则短、持续推动缩短负面清单长度的原则,本次删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审批,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放开;移出了“不符定位的”的“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打破准入门槛。
这份更短的负面清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部分。随着“禁止”区域缩小,准入门槛降低,更多市场主体将能积极参与进来,形成更具活力的市场。
除了几乎所有人都关注到的“更短清单”,《清单(2019年版)》还有两大特点:一是更全,二是更明。
更全是指适用范围更全。此前负面清单制度从试点到扩围,各地根据不同情况也均有自主探索,但也出现了“负面清单满天飞”的现象。随着跨区域、跨领域业务激增,不同标准、不同名称、不同流程给企业造成了一些困扰,而一些“清单之外仍被禁”的潜规则也留有生存空间,不利于打破营商环境中的“弹簧门”“玻璃门”和“旋转门”。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及时发现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分工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起、推动解决一起。
更明则是指流程、责任更加明确。政策虽有,执行却难,这一现象大家都很熟悉。实际上,虽然明确规定了负面清单,但在执行过程中找谁审批、如何确定标准、何时回复却存在较大的执行弹性空间,特别是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以整改、过渡期间规定不明的“模糊空间”,往往让好的政策在执行环节“大打折扣”。此次不仅列出了主管部门,而且标明了完场清单事项统一编码,像身份证号一样形成精准匹配,让规则和执行环节一目了然。
众所周知,负面清单的公布只是“放管服”改革的一步,其真正发挥多大效力取决于落地效果。“更短”带来的活力,的确需要“更全”、“更明”带来的清晰、可执行来保障。进一步来说,除了自身在执行环节的清晰,更要有系统性的观念、制度机制改革与之匹配。
一张负面清单,背后是监管重心的整体转移。其真正的阻力在于此前的既得利益群体。负面清单的短而明,实则是要求部分地方政府权力下移,放弃自身的“审批权”,放弃在执行环节的“弹性空间”,这就压缩了其“暗箱操作”的潜规则地带。
此外,一些具体项目的事权此前不明,本身“政出多门”,规则不清,甚至出现了不同部门的规定“相互打架”、层层卡要的尴尬局面。负面清单虽然明确了主管部门,但如果没有体制机制、其他制度的协调配合,难免仍会遇到执行不畅、权责不清的问题。
所幸,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正成为各方共识。“投资不过山海关”的魔咒已有多年,民企生存环境不佳的问题屡屡被曝光。这些地方政府多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重要政策目标。其中的抓手有很多,而执行好负面清单,特别是鼓励民企民资进入优势产业,形成有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可能是最好的示范。
一张更短、更全、更明白的负面清单,是改革的具体体现,是撬动全局改革的抓手,而其实际落地执行的效果,也是系统性改革的“试金石”。这份面向全国的纲领性文件看似是要求,实则是机遇,是指给那些曾受困于“营商环境不佳”“条条框框过多”区域的一个明确方向,而能否抓住,要看各地在3年、5年甚至更长周期内,用实际改革成效,而非一两个“门面工程”“红花项目”来交出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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