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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往楼下扔行李箱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时间:2019-11-16 09:17:52   来源:广州日报

[导读]往楼下扔行李箱女子获刑高空抛物砸坏楼下小轿车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章程通讯员云法宣)注意!你在楼上随手丢下的物品,可能会成为夺命的“武器”,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注意!你在楼上随手丢下的物品,可能会成为夺命的“武器”,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就审理了一宗高空抛物案,一名女子为发泄心中怨气,将家中行李箱、雨伞等物品从阳台处抛出,砸烂楼下车辆。法院最终认定该名女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9年1月12日,赵某在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增槎路富力半岛某栋楼的房内,因与自己的男朋友发生争执,为发泄心中怨气,遂将家中行李箱2个、雨伞1把等物品,从上址阳台处分数次抛出,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并砸中王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造成车辆损坏。经鉴定,该小型轿车的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2692元。

事后,赵某的朋友代其向被害人王某赔偿人民币1万元,王某对赵某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赵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已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赵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为此依法判决,赵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因为酒后与同居男友发生争执,遂将男友衣物连同行李箱、雨伞等物从11楼的阳台扔下,砸中了一辆载有乘客的车辆,造成车辆受损的后果,依照刑法规定,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没有人员伤亡,车辆受损不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认罚,所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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