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1|万亿健康险将迎监管新规;国寿成万达信息最大股东
时间:2019-11-12 08:34:51 来源:hexun.com
[导读]今日要点1银保监:银行保险机构必须设立消保委员会2周亮:银行保险两年监管处罚力度超过前十年3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万达信息(300168,股吧)最大股东4中国太保将成首家发行GDR的A股上市险企5新版健康险管理办法迎二次修订今日公司中国太保将成首家发行GDR的A股上市险企11月8日,中国太保晚间公告,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中国太平洋保险(60160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今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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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银行保险机构必须设立消保委员会 |
2 | 周亮:银行保险两年监管处罚力度超过前十年 |
3 | 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万达信息(300168,股吧)最大股东 |
4 | 中国太保将成首家发行GDR的A股上市险企 |
5 | 新版健康险管理办法迎二次修订 |
今日公司
中国太保将成首家发行GDR的A股上市险企
11月8日,中国太保晚间公告,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中国太平洋保险(60160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作为上海的保险旗舰国企,“沪伦通”下,中国太保也将成为首家发行GDR登陆伦交所的A股上市险企。8月底,国投电力(600886,股吧)公告其GDR申请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9月23日,中国太保公告发行GDR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公司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6.2867亿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其A股股份的10%。(第一财经)
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万达信息最大股东
11月8日,万达信息发布公告,截至11月7日收盘,中国人寿共计增持3.68%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8.32%股权。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今日保)
中国太保正式聘任傅帆为集团总裁
中国太保11月10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并同意聘任傅帆为中国太保总裁。该任职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早在11月7日,就有媒体报道,上海市有关部门已在中国太保集团宣布,傅帆担任中国太保集团党委副书记。
现年55岁的傅帆长期在上海金融系统工作,曾任上投实业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上海国际信托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总经理、副董事长,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际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今日保)
鼎诚人寿或拟增资扩建 “三大掣肘”亟待解决
11月11日消息, 复业的鼎诚人寿迎来新的生机。有消息称,鼎诚人寿拟再增资7.5亿元用于机构建设。与此同时,分支机构数量较少、人才空缺、净利亏损的“三大掣肘”也亟待解决。(中国网)
今日新闻
20家财险公司三季度受行政监管 4家报告称无监管措施
根据保险公司发布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记者调查发现,险企在信息披露方面标准不一。例如,针对银保监会在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部分公司披露比较充分,部分公司略带一笔,未披露对应的整改措施。同时,还有4家公司三季度收到银保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但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为“无”或者“否”,亦无对应的整改措施。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信息,7月份,银保监会共向20家财产保险公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针对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保险公司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不过,根据险企披露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泰山财险、中煤保险、永安财险等4家公司并未对这一情况进行披露,在“监管机构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一栏标示“无”或者“否”。有15家险企对银保监会采取行政监管的情况进行了披露,1家公司目前尚未披露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证券日报)
今日声音
周亮:银行保险两年监管处罚力度超过前十年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近日在公开场合表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贪婪与恐惧只有一线之隔。治理金融乱象,必须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两年多来,银保监会系统共罚没超过65亿元、处罚违规人员9000余人次,超过前十年总和,形成了有力震慑。”
他指出,打铁必须自身硬。金融领域利益大、诱惑多,作为监管者,时刻存在被围猎的风险。“我们在监管处罚时难免会有人说情打招呼。监管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儿,要敢于碰硬,不当稻草人。”周亮提出,要努力打造一支敢于监管、善于监管、廉洁监管的“铁军”。要加大金融反腐败力度,“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坚决清除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害群之马。(上海证券报)
王向楠:医疗意外险可与医责险一起实现医疗风险全覆盖
近期,银保监会再次下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业内二度开征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健康险类别进行了扩展,将医疗意外保险新增至健康险的定义中。根据征求意见稿,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医疗意外险的承保责任既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等意外伤害责任,也包括继续治疗和护理费用,将其纳入健康险管理,能便于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营销和服务等方面综合管理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关系。“当前,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都有投保医疗责任险,提供因院方导致的医疗事故保障。新增医疗意外险后,非院方责任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可由其保障,实现了医疗风险的‘全覆盖’,有利于保费消费者利益,避免医患纠纷。”(上海证券报)
陈东升:企业发展要靠效率和创新驱动
“跑马圈地、野蛮增长的时代过去之后,企业发展要靠效率和创新驱动,”11月9日,泰康保险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东升在第十届财新峰会发言时表示。他认为,增长速度、政商关系、社会风气、经济结构等变化也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过去靠传统的做法今天还持续发展是不可能了,企业需要依靠依靠效率和创新驱动发展。
陈东升表示未来企业发展的路径有三:一是以兼并重组进行外部整合,目前工业时代、城市化时代已基本过去,产业基本处于饱和状态,进一步发展要通过收购兼并整合;二是走向互联网化、服务化,制造业应依托互联网改造升级技术,同时还应实现高附加价值,拥抱服务业;三是练好“工匠精神”,高速增长过去之后,完善内部治理结果、实现精细化管理是突破增长的关键。“运营决定你的竞争。”他称。(财新)
今日监管
新版健康险管理办法迎二次修订
据报道,历经两年多的征求意见后,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迎来二次修订。11月10日,记者获悉,健康险管理办法最新一轮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发布。从内容上看,相比2017年旧版征求意见稿,新版本主要在产品管理方面、办法适用范围以及相关细节方面进行了修订,其中着重鼓励产品创新,并进一步明确办法适用范围。
例如,在产品管理方面,新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鼓励保险公司采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健康保险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可以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被保险人的数字化理赔材料进行审核,简化理赔流程。同时,“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也进入最新征求意见稿中。(北京商报)
银保监:银行保险机构必须设立消保委员会
11月8日,银保监正式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8个部分,主要内容分为“体制”“机制”“监管”和“行业自律”4个方面:体制方面,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最终责任,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管层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并明确部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机制方面,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效加强业务经营行为管理、发挥内部审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纠偏作用和监事会对治理层相关履职情况的监督作用。
监管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将体制机制建设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考核评价,将消保监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开展综合监管评级、配置监管资源和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参考内容。
行业自律方面,要求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信托业协会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自身定位,发挥专业优势,提升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我治理水平。(银保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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