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资开放大门还会越来越大
时间:2019-10-30 11:47:18 来源:经济日报
[导读]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我国将继续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前三季度,我国吸收外资取得2 9%的增长,规模企稳、结构优化。10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近期印发。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我国将继续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前三季度,我国吸收外资取得2.9%的增长,规模企稳、结构优化。
10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近期印发。我国将抓紧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争取尽快释放改革开放红利,从而为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据介绍,《意见》从深化对外开放、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了20条稳外资政策措施。据悉,我国将继续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等。
王受文表示,在前3年已经出台了3份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之上,此次出台《意见》内容更加全面深入,进一步加大了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他表示,我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在2018年做了大幅度削减,今年和2018年相比又减少了20%,现行的负面清单里只有40个行业受到禁止或者限制,“未来负面清单条目还会进一步减少,中国对外资开放的大门还会越来越大”。
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叶威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关于营商环境提问时表示,《意见》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为着力点,一是要求提高新开放领域准入环节的透明度。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性措施,及时修订或者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要求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出台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当提高政策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三是要求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进一步鼓励外资企业参与医疗器械、食品药品、信息化产品等标准制定工作。
王受文表示,前三季度我国吸收外资取得2.9%的增长,这个成绩非常不错,规模稳住了;而且结构得到了优化,体现在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已经占整体利用外资的30%,增速达到35%。同时,5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同比增长12.6%,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合肥的康明斯发动机、宁波的瑞士英力士化工等一批项目,反映了外资者对中国长期投资的信心。
王受文表示,中国欧盟商会报告显示,绝大部分欧盟在华企业是盈利的,60%以上企业把中国作为未来投资首选地。同样,中国美国商会调查显示,60%以上在华美资企业把中国作为未来投资的3个优选地之一。
王受文强调,中国有巨大的国内市场,对外资极具吸引力,我们对今年外资稳规模、调结构充满信心,对2020年吸引外资的前景也是乐观的。(记者 冯其予)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