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失色” 三道“禁令”为何难治科右前旗私开滥垦
时间:2019-10-28 09:03:2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导读]在大兴安岭南麓的科右前旗,草原深处隐藏着数万亩私开滥垦的农田。原有草原、湿地开始消失,对当地牧民生产生活造成困扰内蒙古自治区连发三道“禁令”,但是违规开垦的草原仍在悄无声息中不断扩大。地方政府不仅不予制止,还曾公开表彰违规开垦者,甚至配套节水增粮项目被农田侵占的山地草原(摄于9月6日)。
在大兴安岭南麓的科右前旗,草原深处隐藏着数万亩私开滥垦的农田。原有草原、湿地开始消失,对当地牧民生产生活造成困扰
内蒙古自治区连发三道“禁令”,但是违规开垦的草原仍在悄无声息中不断扩大。地方政府不仅不予制止,还曾公开表彰违规开垦者,甚至配套节水增粮项目
被农田侵占的山地草原(摄于9月6日)。 记者任军川摄
山地草原上,一块块巨大的农田从山沟延伸到山腰,大型收割机穿梭其间;湿地中,一条条排水沟把溪流排干,湿地变成耕地;就连草原防火通道也未能幸免,被种上作物以牟取利益……在大兴安岭南麓,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简称科右前旗)的草原深处,这些隐藏的农田面积多达数万亩。
私开滥垦,导致原有的草原湿地开始消失、溪流河水逐年减少,对当地牧民生产生活用水造成困扰,而且春天一起大风,就会刮起漫天黑尘。然而,从1997年至今长达20多年,这片违规开垦的草原,在悄无声息中不断扩大。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采访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在1998年到2000年之间,曾连续下发三道“禁令”,严禁私开滥垦草原。多年来,当地群众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开垦草原的行为。但这片隐藏在草原深处的“伤疤”,始终没能被治愈。
排干湿地犁草为田
有的农场主在湿地中挖出壕沟,沟两侧的水不断地渗到沟里形成小河。当地群众说,水被排干后,第二年湿地就会变成麦田
今年9月上旬,有牧民反映,科右前旗满族屯满族乡(简称满族屯乡)的草原上,有5户个体农场主向政府租赁数万亩草原开垦种地,已持续20余年。
记者乘车从满族屯乡政府所在地出发,在颠簸崎岖的草原小路上行驶。远处山峦起伏、植被茂盛,近处草原辽阔、河流蜿蜒,牛羊成群、水草丰美的自然美景令人陶醉。行驶一个多小时后,景色突变,一片片隐藏在草原深处的麦田、油菜田开始出现。
站在山脚下仰望,只见碧绿的山地草原上,麦田从山沟一直延伸到山坡,黄绿撞色十分扎眼。用无人机从空中俯瞰,这些农田就像一道道伤疤。
在其中一块麦田,大型农业机械正在收割已经成熟的小麦。“这片麦田至少9000亩,山那边儿还有好几片。”当地一位牧民指着麦田说。
记者随意走进一块麦田,看到大型喷灌设备矗立其间,每隔几百米就有一个机井。
据一位农场主介绍,大约2015年,当地政府投资上千万元,为4个农场拉了电线、打了机井。“这些设备原本是为了旱涝保收,但四五年来一直没通电,因此也没用上。”
不仅山地草原被割裂得支离破碎,一些湿地也在溪流被排干后用来种地。
当地群众告诉记者,这里的山谷地带曾经水草丰茂,其间分布有一片片的湿地。但记者走访看到,有的农场主为了开垦耕地,在一大片湿地中挖出几公里长、1米多深的壕沟,沟两侧湿地中的水不断地渗到沟里,形成一条小河。
当地群众说,湿地中的水被排干后,第二年就会变成一片麦田。
甚至连草原防火道也没能“幸免”。一位农场主就在草原防火道上种了地。他说,他出钱开了7公里长、100米宽的防火道,政府没给他钱,但允许他们“以道养道”,在防火道上种地换取收入。
据当地干部和牧民介绍,这里的草原从1997年开垦至今,主要种植小麦、油菜等作物。目前,有3万多亩地与乡政府签订了协议,每年每亩给旗政府交50元管理费。
记者了解到,这片草原被开垦的面积还在一直增加。当地牧民提供的一段今夏拍摄的视频显示,一辆大型农业机械从麦田旁边的草原上犁过,混着草皮的黑土被翻了出来,形成一道道沟壑。来来回回开了几圈之后,这片草原就变成了新翻的耕地。
牧民高某说:“农场的人每年都转着圈开地。新开的地里还有草根草皮,种几年粮食就看不到草根了。”
今年夏天,牧民又发现好几处草原被开垦。举报后,一位农场主因私开3亩多草原,被旗草监部门罚款2万元。
据当地干部和牧民估算,这些年来,这5户农场主至少将6万多亩草原开成耕地。
牧民马匹被铁丝绑嘴
以前这地方的草原植被很好,多大的风也刮不起沙尘来。现在春天一起风,就会刮起漫天黑尘,都不敢开窗户
科右前旗草原曾是少有的无污染、无沙化的山地草原。这里的湿地面积广阔,是重要河流——归流河的发源地之一。长时间、大规模私开滥垦草原,已经给当地的生态带来危害。
湿地开始消失,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当地牧民说,以前湿地中溪流纵横,草长得有半人高,骑马都过不去。现在农场主为了种地在湿地中挖了一道道深深的排水沟,很多湿地里的小溪水量减少,有的甚至断流,部分湿地干涸。
一些牧民说,以前用水就用泉水、小溪水,开地后小溪水量少了,大家也不敢喝了,怕里面有残留的化肥农药。现在很多牧民都自己打了水井,有的人家打了20多米才出水。有的牧民为了吃水安全,甚至打了60多米的深水井。
草原植被开垦破坏后,春天一起风,就会刮起漫天黑尘。“风一吹黑尘飞扬,都不敢开窗户。”牧民努某告诉记者,以前这地方的草原植被很好,多大的风也刮不起沙尘来。现在被吹得满天飞的不止有尘土,还有化肥农药的袋子,吹得都挂在树上,望过去白花花一片,连羊都不去那边吃草。
在草原深处种地,还严重影响了牧民的生产。据牧民介绍,这片草原以前是夏季游牧场,变为农场后便不许牧民再放牧。
即便在冬天收完庄稼后,一些牧民想把羊赶进地里吃些秸秆,农场的人也不允许,说是怕羊把地踩硬了,来年不好播种。
2017年冬天,牧民高某家的3匹马跑进耕地,跑回来后都不吃草了,仔细一看,马嘴都被铁丝绑住了。
牧民努某说,牧民的羊进农场的地里吃东西,就会被抓走。她看着家门口不远处的麦田,长叹一口气:“家门口的地,要是能自己种草打草多好,每年买草料负担太重了。”
还有一些牧民家的草场不断被农场主“蚕食”,造成牧民和农场主矛盾激化,不时发生冲突。
“我现在一听汽车声就害怕。”牧民高某告诉记者,自己被农场的人欺负,一听到汽车响就担心是农场的人来赶他们走。
2009年,满族屯乡给牧民高某等10户没有草场的牧民分了草场。新分的草场靠近农场主赵某的田地。
10年来,赵某不断蚕食牧民草场。高某说,每次找赵某理论,他就跟雇佣工一起恐吓牧民。如今,其他9户都被吓跑了,只有他们家实在没处去。
牧民王某说:“农场的人晚上偷偷扩地,白天我们发现了,去找他们理论,他们死活不承认,发生了好几次争执。从2004年到现在,农场占了我家两三百亩草场。”
从2010年开始,当地牧民因为草场纠纷持续上访,曾先后到旗、盟、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此事。
为了阻止开垦草原,当地牧民与农场主多次发生冲突。规模最大的一次是2016年春耕时节,牧民们在农场旁边搭起了简易房屋,不让播种。
据当地牧民介绍,农场的人报警后,旗里派人去调解,最后把牧民的简易房子铲平,还抓走了30多名牧民,其中2人被拘留半个月,3人被拘留10天。
违规开垦戴红花受表彰
当时旗领导鼓励大家:“步子要大一点儿,胆子要大一点儿,谁有能力谁多开,开地越多为旗里做的贡献越大。”
如此长时间、大规模的开垦行为,地方政府不仅不予制止,还曾公开表彰,甚至给草原上开垦出来的耕地配套节水增粮项目。
当地一位基层干部坦言,最初在满族屯乡草原上开地就是为了“抢地盘”。
记者了解到,20世纪90年代,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在这片草原有边界争议,为“保护”本旗的土地,当时的旗政府引进了科右前旗阿力得尔粮库、赵某等单位和个人,在边界草原垦种。
霍某当时是阿力得尔粮库的副主任,前期负责粮库的开地工作。粮库改革后,他承包项目继续开地。
他说,阿力得尔粮库是1997年第一家进入这片草原开地的,“开地是响应政府号召,主要是为了在两个盟边界存在争议的草原占地,当时都给我们出了手续。”
一位农场主提供的材料显示,1997年三四月间,满族屯乡政府向旗政府报送了一个《关于开发敖门台与东乌旗交界处的请示》,提出要在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交界处开发农场,目的是确保“地界完整,使有限土地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此后,旗政府相关部门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了开垦手续。
霍某说,当年机器设备不全,这些地方天气严寒没有居住条件,也没有人手,开地非常艰苦,没少遭罪。
一些农场主回忆,当时旗领导鼓励大家:“步子要大一点儿,胆子要大一点儿,谁有能力谁多开,开地越多为旗里做的贡献越大。”
农场主赵某说,当年因为开垦草原生产的粮食多,他还受到过旗里相关部门的表彰,“我是戴着大红花上台领的奖”。
然而,早在1998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发出了《关于严禁到牧区、林区开垦种地的紧急通知》;1999年2月,又发出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乱开滥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命令》。这两份“禁令”都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停止一切形式的在草原开垦种地行为。
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划定了兴安盟科右前旗、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接壤地段的行政区域界线,并规定“对近年来界线两侧形成的乱开滥垦的草原,限期退耕还草。对宜林、宜草的土地绝不准乱垦,也不准擅自移民”。
然而,这些规定并未在满族屯乡得到落实。
2000年至今,不仅已有耕地没有退耕,每年还有新增耕地出现。几位农场主给记者展示的土地承包合同显示,他们最新一次向满族屯乡承包的土地有效期为2014年4月1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科右前旗已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开始组织回填排干湿地溪流的壕沟,要求农场主退耕还草,恢复草原生态,同时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罚。此外,当地还将开展深入调查,对有关责任人严厉追责。(记者任军川、魏婧宇、刘懿德)
█专家观点
内蒙古自治区从1998年到2000年连发三道“禁令”,但有关地方和个人却仍无动于衷,“这充分表明,必须让政策法规‘带电’,只有令行禁止才能真正保护好‘绿水青山’!”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知易行难,必须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地方必须彻底摒弃‘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旧观念,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打好绿色发展组合拳上。”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农牧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盖志毅
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是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包括草原在内的生态环境,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如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都应被依法追究责任。
我国草原法、刑法以及最高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对有关涉嫌侵占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均有规定,有关部门应该详细调查有关事实,如确有涉嫌违法犯罪情形,必须依法处罚、严厉打击,以此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更好地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内蒙古亿舜宏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亨
█相关规定
2002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用、占用基本草地或改变其用途。
2012年,最高法通过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在司法实践中有效惩治犯罪、加强草原资源保护提供了支撑。
2016年,原农业部印发通知,要求对各类草原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完善草原监测评估和草原监理绩效考核机制。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修正了基本草原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开垦基本草原,禁止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禁止挖鱼塘、挖沟渠、铲草皮、挖草炭等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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