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一年遇冷:7.5%的税率让人吃不消 为完成任务险企号召员工“掏腰包”
时间:2019-10-23 07:43:0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导读]每经记者李彪每经编辑陈星“(税延养老保险)去年5月1日开始试点,规定期限一年,但是到现在还不确定到底要不要扩大试点。”10月20日,在香山财富研究院、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联合举办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深化改革与扩大试点”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实验室首席专家郑秉文开场就道出了税延养老保险当前面临的尴尬。“试点低于预期”,这几乎是所有与会人员提及最频繁的词。
“(税延养老保险)去年5月1日开始试点,规定期限一年,但是到现在还不确定到底要不要扩大试点。”
10月20日,在香山财富研究院、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联合举办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深化改革与扩大试点”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实验室首席专家郑秉文开场就道出了税延养老保险当前面临的尴尬。
“试点低于预期”,这几乎是所有与会人员提及最频繁的词。《每日经济新闻(博客,)》记者注意到,一位保险公司的负责人直言,该企业在一些试点地区的税延养老保险保费收入才二十几万元,甚至大部分保单是发动自己企业员工购买的。
税延养老保险累计收入1.5亿
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72万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9.56亿人。
2018年4月,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三地)实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主要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众,公众投保该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领取养老金时再相应缴纳。
“税延养老保险政策推出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三地政府和保险公司积极推进这一重大民生工程落地,确保政策红利惠及于民。”郑秉文说,税延养老保险在三地初步取得了一定效果。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底,三地共有23家保险公司符合试点条件,累计实现保费收入(新单和续期)1.5亿元,投保人数4.5万。
据了解,为满足市场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已推出三大类全产品体系,即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有67款产品进入市场。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指出,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税延养老保险积累了一定的规模,获得了投保人的普遍认可,总体来看,发展比较平稳。
落地效果低于预期
1.5亿元规模的税延养老保险和几万亿元的基本养老保险比起来,甚至不值得一提,这样的结果很多业内人士也没有预料到。
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黄志强说:“在税延养老保险政策出来之前,整个行业内抱以极大的期望,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它可能还不是行业可以依靠的大树。”
“低于预期”,这是人社部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调研之后得出的结论。金维刚介绍,三个地方的投保率较低,比如上海才1.3万人参保,有的企业参保员工只有个位数。
中国社科院给出的一组数据更为直观:苏州税延养老保险半年试点仅为281万元;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福建省(不含厦门)试点期内有16家保险公司取得税延养老保险销售资质,保费收入仅为2300万元(含续期),累计承保9224件,备案产品53款。但同期(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底)福建省(不含厦门)的养老年金保险,实现原保费收入27亿元。
对于“低于预期”的情况,保险公司感受最深。一位险企负责人在研讨会上说,该险企在其中一个地区一年的保费收入才25万元,职工对投保税延养老保险没有积极性,为了完成任务,大部分是发动自己企业的员工去买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现场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在试点期间,很多保险公司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号召员工“掏腰包”自费“消化”指标,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投保人集中在高收入人群
此次研讨会上,各方讨论认为,制约税延养老保险发展的焦点在于税延限额计算复杂、税延额度低、领取期税率较高等。
按规定,个人领取税延养老保险金时,25%部分予以免税,75%部分按照10%税率缴纳个税,相当于领取时实际缴纳税率为7.5%。
减税降费“礼包”发放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很多工薪族都适用3%的税率。由于税延养老保险纳税基数含全部投资收益,7.5%的税率使得投保人税负较重。当前适用税率低于7.5%的人群并不能享受税延优惠,甚至对当期个人所得税税率10%及以下的人群意义都不大,只有当期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及以上人群才有一定的积极性。
郑秉文举例说,原来适用10%税率的投保人在个税调整后适用3%的税率,因为退休领取时需要缴纳7.5%的个税,就只能停止缴费。
郑秉文认为,退休领取时按7.5%对保费和投资收益全额缴税,税负较重,不利于吸引投保人。
他表示,根据三地试点的情况,有三个建议供参考:一是将税率降低至3%。二是在制度启动的初始阶段对不同年龄段的投保人采取差别税率的办法,例如,年长者的税率可以高一些,而年轻人的税率可低一些。因为年轻人的缴费时限长,投资收益占比大,税率过高就显得不公平,不利于提高激励性。三是建议直接取消缴税,即在领取期个税全免,待发展起来之后,适时仅对本金部分征收个税。
金维刚介绍,试点地区投保以中年人居多,集中在高收入人群,多数投保人主要采取保守的投保方式。
为此,金维刚建议,把中低收入者作为主要群体,采取定额扣除,不对投资收益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结果低于预期,但是,其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会人员普遍建议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进一步扩大,甚至全国推广。
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建议,尽快扩大试点,或直接推向全国。税延养老保险早在12年前就已经提出来,业界已有十多年的心理和产品准备。试点一年半以来遇到不少问题,只有尽快推向全国才能在短期内获得更多的市场信息,以便缩短对制度设计实施改革的期限,让更多人群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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