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放假被喊加班而辞职,“以权压人”式管理行不通了
时间:2019-10-09 08:27:46 来源:新京报
[导读]因放假被喊加班而辞职,“以权压人”式管理行不通了一家之言那种板着面孔强令员工加班的做派,破坏了公司与员工间的契约。这两天,浙江义乌一位“硬刚”公司领导的姑娘引发舆论关注。据《杭州日报》报道,该女生在微博上发帖吐槽:“放假玩得好好的,分管领导突然来找我,说十一假期选两天值班,非常突然,好像是说有个人临时有事,要顶上。可我已经有行程安排了,我说我不在家,出去玩了,领导竟然说公司大于个人,把行程取消!
那种板着面孔强令员工加班的做派,破坏了公司与员工间的契约。
这两天,浙江义乌一位“硬刚”公司领导的姑娘引发舆论关注。
据《杭州日报》报道,该女生在微博上发帖吐槽:“放假玩得好好的,分管领导突然来找我,说十一假期选两天值班,非常突然,好像是说有个人临时有事,要顶上。可我已经有行程安排了,我说我不在家,出去玩了,领导竟然说公司大于个人,把行程取消!我火气一下就上来了,直接开怼,说不干了……感觉这是我最近最硬气的一次了。”
姑娘以辞职拒绝放弃休假回公司加班,这种选择自有她的道理,旁观者说她“太冲动”“小题大做”,都不一定对。但这件事上公司与员工孰是孰非,我认为不难评判。
站在公司角度上,原来安排好了的值班,因为某个人临时有事,需要补上一个人去顶岗,说明确有难处。按理说,员工应体谅公司难处。
但涉事公司必须搞清楚,问题是公司原因造成的,解决这个问题,显然是公司方面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尽管说,休假员工也有义务替公司分担,但公司不能撇开员工的合理权利,一味强调公司利益。
当然,事有轻重缓急,突然发生意外需要员工牺牲个人利益来解决时,最起码,公司应当对给员工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而非以命令的方式让员工绝对服从。
而所谓“公司大于个人”,这种法则的成立也是需要前提的。
事实上,公司与员工之间通过契约订立双方的责权利,休假也是一种契约行为。就算是特殊紧急情况下,某些契约需要变通执行,但责任与义务概念还是应当说个明明白白。
那种板着面孔,以“公司大于个人”的名义命令员工结束休假、立刻回公司加班的做派,其实是在破坏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契约。
因为一次节日加班的问题,导致一名员工愤而离职,本也说明了这种“以权压人”式管理的挫败——对那名女生而言,怒而辞职就是对此简单粗暴管理方式的叫板。
假如换一种方式:公司领导在要求员工给公司救急救场时,能放低姿态,并承诺一些额外补偿——让员工感到被尊重,而不是权利被剥夺,那双赢的局面也不难达到。
职场上有一种“权术”叫尊重,没学会尊重员工或下属的管理者,实际上也是“少了根弦”。
□马涤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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