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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10-01 15:44:48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导读]e公司讯,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意味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下称“4+7”试点)实施近半年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实施意见》汇聚联盟地区相关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50%—70%,承诺约定采购量,实行带量采购。同时,《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试点政策,允许多家企业中选,引导企业合理竞价,提高药品供应稳定性。

e公司讯,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意味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下称“4+7”试点)实施近半年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实施意见》汇聚联盟地区相关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50%—70%,承诺约定采购量,实行带量采购。同时,《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试点政策,允许多家企业中选,引导企业合理竞价,提高药品供应稳定性。

编辑:zmh

关键字:医保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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