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4千余件 处罚148万余起
时间:2019-09-24 09:33:06 来源:天津日报
[导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 责令改正4千余件 处罚148万余起 张艳 通讯员 任元勋 樊晓慧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1日贯彻实施以来,共接处违反《条例》警情2.4万起,责令改正4500余件,处罚148万余起。9月20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天津公安机关深入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阶段成效。
违反条例共处罚148万余起
据统计,自2019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截至9月15日,共接处违反《条例》警情2.4万起,责令改正4500余件,处罚148万余起。
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检查、组织开展以“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多警联动“平安津门2号”查控专项行动等多种方式,推动执法工作落地落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天津西站送客通道等3处试点运行智能广播系统,在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等3处设置人脸识别闯红灯曝光屏,在全国率先推出“一次违法、定期禁骑”措施,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升级电子警察功能,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8.5万起、违法变道45万余起、“乱鸣笛”7000余件、违规掉头4000余起、车窗抛物2500余起,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天津市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实行有奖举报,群众通过天津公安APP、天津交警公众号、天津交警微信小程序、行车记录仪等4种渠道,举报不文明驾驶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践行文明条例、创建文明安全出行环境的积极性。
新办理养犬登记证2.4万余个
公安治安管理部门与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天津市建成区内禁养烈性犬种类的通告》,印发《烈性犬种类图》,明确禁养犬种类、加强涉犬管理;建立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饲养烈性犬的违法案件,新办理养犬登记证2.4万余个。强化措施净化观赛环境,坚持理性引导、建立例会制度、开展整治行动,有效遏制赛场不文明行为,有力维护了赛场观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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