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姐弟互告“掏空”医院3000多万
时间:2019-09-12 09:05:27 来源:中新经纬
[导读]姐弟之间打假官司“掏空”医院3000多万元虚假诉讼是指一些人利用“假官司”来实现非法目的,通过司法程序获得非法利益,这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诚信、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9月10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2017年至今年6月份,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83件,其中提出抗诉2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3件,提出检察建议213件,共涉及金额19
虚假诉讼是指一些人利用“假官司”来实现非法目的,通过司法程序获得非法利益,这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诚信、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9月10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2017年至今年6月份,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83件,其中提出抗诉2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3件,提出检察建议213件,共涉及金额19.11亿元,移送犯罪线索236件291人,办理了扬州某医院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刘某等人与某破产企业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新建医院未使用便欠下2亿债务
民营医院飞速发展时期,陈某晴、陈某林兄弟等人在扬州筹建一家医院,拉来王某华入伙,王某华以医院为担保向刘某波借款3000多万,陆续投入到医院的建设中。然而2013年医院大楼初具规模时,王某华尚未来得及办理股权变更取得医院控制权,就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初,院长丁某也突然“人间蒸发”。
刘某波将医院和王某华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对方偿还本息4600余万。然而走到执行程序时刘某波才发现,2014年至2015年,医院被众多债权人起诉,累计申报债权人14人,债权18笔,数额超过2亿元。刘某波举报后,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扬州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医院牵涉进的4起债权案件较为可疑,起诉标的少则600多万元,多则3000多万元,但原被告双方均是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有着虚假诉讼可能。
姐弟互告虚假诉讼“掏空”医院
经过调查,医院债务案件中涉案3000多万元的原告为陈某红,定居在美国,她也是陈某晴、陈某林兄弟的姐姐。她诉称,医院多次向其借款,逾期不还,并向法庭提交了27张借条及对应的36笔银行缴款凭证,以证明医院共向她借款3000多万元。检察官跑遍涉及的所有银行,结果发现,案涉资金大多数是“一日游”,即刚汇入陈氏兄弟账户后,一两天内就被转入陈某红账户。“我们发现,借贷纠纷、调解结案、原被告属于亲戚关系,虚假诉讼案件的这些典型特征,在这起案件中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扬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仅花三天时间案件就有了突破。”
陈氏兄弟交代,2012年年底医院被多名债主起诉后,债主们开始向陈氏兄弟要债。陈氏兄弟便开出了一个条件:只有去法院起诉医院,才能拿回借款。后债主便拿着陈氏兄弟捏造的借条等“证据”,到法院起诉医院,这两起案件的涉案执行标的分别为813万元、823万元。此后,检察官又引导公安机关继续固定证据,锁定了陈氏兄弟、会计兼诉讼代理人阮某波等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证据链条,并挖出了第四起赵某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600万元。至此,扬州市检察机关共挖出四起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合计6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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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建立虚假诉讼监督模式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发现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常常出现当事人通过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仲裁、债权公证、公示催告、司法确认等虚假诉讼行为。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有很强的隐蔽性,司法机关难以发现。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亲属、朋友、同学等特殊关,同时缺乏实质性对抗,多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时甚至有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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