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款17亿不还!上交所公开谴责
时间:2019-07-28 07:37:27 来源:和讯名家
[导读]中国基金报记者应尤佳上海证券交易所26日晚间公告,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大控或公司)及关联方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存在多起违规事项,对此,对*ST大控及各相关方负责人进行公开谴责,并认定实控人代威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交易所26日晚间公告,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大控或公司)及关联方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存在多起违规事项,对此,对*ST大控及各相关方负责人进行公开谴责,并认定实控人代威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ST大控劣迹斑斑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ST大控资金管理混乱、关联方占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一宗罪: 关联方占款17.46亿元
*ST大控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ST大控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贵金属)与天津大通于2016年5月签订《电解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30亿元,合同期限为1年。截至2016年6月30日,福美贵金属向天津大通预付了总额为17.46亿元的货款。
但是,对于上述电解铜买卖合同,双方却根本没有开展合同项下的真实贸易活动,合同签订至今未发生任何实际交易。截至目前,上述17.46亿元的预付账款未实际归还上市公司,这已经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ST大控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2018年4月23日天津大通向公司归还5亿元预付的贸易货款。天津大通通过第三方将5亿元资金偿付公司后,2018年4月27日资金又返回至资金流出方,预付账款并没有实际偿还上市公司,因此公司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天津大通向公司归还的5亿元预付账款存在不真实的情况。
二宗罪: 随意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上亿元
根据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1年2月22日,*ST大控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为子公司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模塑)与大连博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仁投资)《借款合同》项下50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占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3%。2014年12月2日,博仁投资将瑞达模塑、公司、自然人代威列为被告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年3月24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要求瑞达模塑应向博仁投资偿还借款5000万元,公司需对此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016年6月23日,*ST大控全资子公司福美贵金属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为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智盛)向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贷款7000万元提供担保,占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4%。2017年3月15日,中行庆春支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杭州智盛向中行庆春支行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合计7100余万元,请求公司及其他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7月,公司公告披露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公司对本息合计金额6463.66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宗罪: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2017年年审会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大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以下两点重大缺陷:一是*ST大控子公司银行账户在开立过程中未履行必要的程序,也未进行定期的银行账户检查;二是母公司未能及时记录子公司开具的商业汇票,未能及时记录投资款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与保证经济业务完整、全面记录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这些缺陷将使得公司财务上面临重大不确定风险,从而可能使得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对责任人公开谴责并记入诚信档案
上交所认为,*ST大控重要的贸易合同长期未实际履行,大额资金被关联方长期占用且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公司财务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且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天津大通作为公司关联方,未实际履行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经营合同,长期拖欠大额预付货款,已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性质恶劣。
*ST大控实际控制人代威作为上市公司和天津大通的共同控制人,长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性质恶劣。
*ST大控时任董事长、董事梁军,时任董事长、总裁肖贤辉,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华韡,时任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刘俊余,时任总裁及董事高宁作为公司经营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徐振东,时任财务总监周成林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兰书先、时任独立董事陈树文、时任独立董事臧立、时任董事窦圣军,也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代威,时任董事长、董事梁军,时任董事长、总裁肖贤辉,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华韡,时任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刘俊余,时任总裁、董事高宁,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徐振东,时任财务总监周成林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代威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兰书先,时任独立董事陈树文,时任独立董事臧立,时任董事窦圣军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ST大控长期在“面值线”挣扎
*ST大控的二级市场股价早已跌到了两市低价股的前列,在最近交易的两市个股中,*ST大控的股价排在倒数第四,最新收盘价为1.02元。
事实上,在此之前,*ST大控已多次跌破面值,并已经在“面值线”附近徘徊月余,其股价近期最低跌至0.91元。
*ST大控的二级市场股价走势的持续疲软,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密切相关。
*ST大控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均亏损,且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暂停上市风险。2017年,*ST大控通过出售所持有青海银行股权,获得投资收益7380万元才得以保壳。但2018年,公司又出现高达15.7亿元的亏损。
不仅如此,*ST大控于5月3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且这还不是*ST大控第一次被立案调查。早在2017年4月12日,*ST大控曾因公司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后被作出罚款60万元的顶格处罚。
为改变困境,*ST大控策划多次并购但未果。公司先是欲购力昊金属100%股权和丰禧供应链100%股权,最终由于公司相关诉讼导致标的处于冻结状态已影响正常经营业务开展,无法如期完成收购协议的利润承诺事项而终止收购。之后,*ST大控又拟7.82亿元收购高登大酒店100%股权。但随后也终止了收购计划。今年6月13日,*ST大控又公告拟收购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目前仍在进展中。
近日,*ST大控在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当中表示,为推进公司转型发展,公司聘请了具有多年科技创新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的林大光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及管理层有计划通过投资设立公司并购优质创新科技资源,改善上市公司基本面。但是从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来看,市场似乎并未买账。
*ST大控的问题还拖累了相关券商。东方证券今年上半年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高达4.45亿元,近九成来源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其中,对*ST大控的质押股票回购业务就计提了0.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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