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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网络筹款未用于治疗 水滴筹起诉发起人返还捐款

时间:2019-07-27 07:44:53   来源:央广网

[导读]原标题:15万元网络筹款未用于治疗“水滴筹”起诉发起人返还捐款央广网北京7月2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相信不少人经常能看到一些朋友转发的通过“水滴筹”“爱心筹”等为患有重病者筹集医疗费的信息。网络众筹能更快地解决一些求助者的燃眉之急。但是,人们捐钱是为了救人的,如果申请人将善款用于其他用途,怎么办?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相信不少人经常能看到一些朋友转发的通过“水滴筹”“爱心筹”等为患有重病者筹集医疗费的信息。网络众筹能更快地解决一些求助者的燃眉之急。但是,人们捐钱是为了救人的,如果申请人将善款用于其他用途,怎么办?

今年3月25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筹款平台“水滴筹”起诉用户追讨善款的案件。原告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被告莫先生没有将通过“水滴筹”筹得的所有款项用于儿子的治疗,孩子因放弃治疗后死亡,为此起诉要求其返还筹款15万余元。

这一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争议也不少。昨天(25日),北京朝阳法院邀请法学专家、律师代表及社会专家,听取多方意见。

原告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2018年1月29日,莫先生在“水滴筹”网络服务平台注册账号,4月15日发起个人大病筹款项目,为在重症监护室的儿子发起求助,设定的筹款目标为40万元整。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人民法庭副庭长欧阳华介绍,第二天,莫先生的申请通过了平台的审核,“后来有案外人举报莫某家庭有门面房出租收益,在4月16日下午17点47分,莫某按照某公司的要求提供了征信信息。”

莫先生这次的征信信息内容主要表明他没有工作,孩子妈妈刚找到工作还在试用期,全家经济收入靠孩子爷爷上班每月3500元和门面房租一年65000元,孩子第一次移植已经花费35万元,移植后抗感染和抗排异,医生告知需要15万至20万元。欧阳华说:“这次征信信息通过以后,2018年的4月16日上述筹款截止了,最终的筹款金额是153136元,捐赠的次数为6086次。”

莫先生向平台申请提现,4月17日通过了平台的公示,4月18日“水滴筹”向莫某汇款153136元。7月27日,“水滴筹”接到了莫某前妻的举报。欧阳华介绍:“7月27日,莫某原来的妻子许某向平台公司进行了举报,说小孩子是被他爸爸、爷爷、奶奶慢慢饿死的,最后拉肚子走掉的,他们在平台筹了钱就想放弃他。”

“水滴筹”经过了解取证查明情况后要求莫先生退还筹款,莫先生同意退还后迟迟推脱,至今仍未退还,于是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全部筹款及利息。

法院对莫先生的家庭财产情况以及孩子的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了查询,查实孩子在上海先后十次住院,在嘉兴也发生了部分的医疗费。除了在平台上进行互联网公益众筹以外,还申请了3项社会救助,共计58800多元。法庭上莫先生答辩说他一直积极为孩子治疗。虽然获得平台的帮助,在医生明确孩子无法治愈的情况下,有权选择保守治疗方案。欧阳华介绍:“开始治疗的时候,莫某称其向其姑父借款10万元用于(儿子)莫A治疗,所以莫某用后来筹集的款项中的十万元偿还了上述债务,并使用筹集款项中剩下的3万多元给莫A治疗,现在手头只剩下1万余元在莫某处。”

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称,根据平台《用户协议》等规定,筹款项目发起人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所筹款项全部用于受助人的治疗。当受助人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去世时,筹款项目发起人应当立即通知平台并退还筹得款项;如果发生隐瞒真实情况或发起人、受助人获得筹得款项后放弃治疗或存在挪用、盗用、骗用等行为时,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受助人退还全部筹得款项。

专家普遍认为,莫先生与捐助者形成的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针对莫先生先偿还10万元债务的问题,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分析:“假如我捐了十块钱,我希望这十块钱用于今后孩子的治病,而不是涉及到你原先的欠债。如果我为孩子治病,我把我的房子卖了,筹了这些钱是不是为把我的房子赎回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是否可以用于筹款前债务的偿还,需要明确约定。王成说:“欠医院的医疗费能不能还?算不算用做孩子治疗?如果这个算的话,这个钱借下来也是给孩子看病有什么区别?其实是没区别的,因为都是用于给孩子治疗,只不过是往前算了。用在医院的手术治疗没问题,营养费、买点好吃的算不算?买个玩具呢?我觉得需要有一个根据,这是前提。归根到底约定很重要,我们尽管不能监管平台,但是可以督促它完善这些东西。”

张凌霄认为,平台有审核的义务,但是缺乏能力。“这个完全有赖于求助人自己的诚信。”

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是通过流量、利息沉淀、广告等获得收益。这样公益加生意的新事物,应该得到规制。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国科则提到,医院里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地推人员增多的现象值得关注。他说:“地推人员就是专门帮大病患者上线求助的,其实也把这种个人求助变质了,变成一种经营行为。所以我觉得从国家立法上,从司法角度来讲应该进行规制。个人求助出现任何问题,也会影响整个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的发展,影响整个公益行业的形象。”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表示,资金安全是互联网众筹平台运行下去的基础。“现在所有平台很关心资金的安全性,我曾经很担心,因为如果出了错,大不了这公司不做了,或者政府部门就喊停,所有企业都不能做这个业务。但是如果做很多社会调研就会发现,这种生机对很多濒临绝境的家庭来讲是何等重要。”

如何更规范地发展,平台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慈善组织处调研员李莉介绍了一组数据,“‘水滴筹’到2019年6月产生的是6.5亿人次的赠与,赠与款项是200亿元,这个金额还是挺大的。2019年以来,‘水滴筹’平台主动发现,通过伪造材料骗取筹款的案例一共有五起。协助新疆、福建、辽宁等公安机关,截至6月底,各地公安机关已抓获嫌疑人五人。”

目前,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和自律公约自律公约对加入的互联网公益救助平台进行约束,李莉认为,民政、工商、网信、银保监会等部门应该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对互联网公益众筹的发展给予监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俞里江表示:“这个案件如果简单地判很简单,依据合同约定,唯一的难题就是界定退赔的范围以及退赔的具体方式,是按比例原则还是按照先后原则,但这些都是一些技术性的问题。该案裁判的难题,包括该案真正的价值,在于我们要在现在没有规则的基础上创设一些规则。”

“水滴筹”诉莫先生的案件结果如何?期待合议庭给出一份标杆式判决。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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