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19-07-27 07:41:29 来源:证券日报
[导读]股票代码:600815股票简称:*ST厦工公告编号:临2019-066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受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涉案的金额:2,010,7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2,010,746.10元
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近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9)闽0203初1558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青岛凯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凯锐”)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9年7月,公司正式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青岛凯锐支付货款2,010,746.10元、资金占用费(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资金占用费为788,426.10元,还应自2019年6月31日起,以2,010,746.1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的标准继续计算至实际偿清之日止)及律师费20,000元,并要求张毅、杨洋、石坚对青岛凯锐欠付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青岛凯锐、张毅、杨洋、石坚共同承担。
2019年7月24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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