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应重视“变量”
时间:2019-07-23 09:43:04 来源:金融时报
[导读]确定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成为7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项关键议题。此前,《政府工作报告》已经连续两年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其实,过去数十年来,平台经济效应已经有所显现。根据国际知名咨询机构埃森哲发布的报告,目前全球最大的15家已上市平台企业的总市值高达2 6万亿美元,包括阿里巴巴、Alphabet、亚马逊、苹果、百度、eBay、Facebook等。
确定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成为7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项关键议题。此前,《政府工作报告》已经连续两年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其实,过去数十年来,平台经济效应已经有所显现。根据国际知名咨询机构埃森哲发布的报告,目前全球最大的15家已上市平台企业的总市值高达2.6万亿美元,包括阿里巴巴、Alphabet、亚马逊、苹果、百度、eBay、Facebook等。根据阿里研究院与德勤研究联合发布的《平台经济协同治理三大议题》,预计中国平台经济规模将会在2030年突破100万亿元,超过2018年中国90万亿元的GDP总值。
可以说,在技术驱动和市场需求导向下,当前平台经济本身极具活力。不过,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也在悄然滋生。曾经给全社会带来便利、高效而备受赞誉的大平台企业,近年来也饱受争议。国际上有Facebook陷入美国大选风波,国内则有百度的魏则西事件、滴滴的安全隐患问题等。为享受便利付出的代价正在浮出水面,一时间,如何避免一些平台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这也是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关注的重点。对此,会议提出,要按照包容审慎要求,创新监管方式。那么,在不断变化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下,究竟什么是有效的监管?
笔者认为,除了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外,监管的首要原则应是鼓励“变量”。
实际上,在平台经济效应初显时,有人曾将其与规模效应类比。认为平台经济之所以能够发挥效力,主要在于其“规模之大”。而笔者认为,规模效应虽有一定影响,但非决定因素。
与传统意义上的大企业不同,平台经济更像是一个生态系统,其中往往活跃着诸多相关甚至完全不同领域、模式的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这些小企业的“奇思妙想”往往会创造出存量、常量之外的变量,这就打破了规模经济下单纯的低成本优势,从而创造出“意外”的增值。
虽然这些小企业可能最终会被大平台收购或依托平台型企业发展,但这种模式下不断滋生的“变量”价值,有时大于某个单一的超大平台自身直接创造的价值,成为对大企业体制僵化、决策链长等“规模不经济”的有效补充,甚至其中可能会涌现出巨头的挑战者,并成长为新的跨领域巨擘。众所周知,像阿里巴巴、腾讯这样的典型平台经济代表,其投资的企业渗透在各个领域,规模各异。这种投资是对企业自身的一种补足,也可避免贸然进行战略转型以及投入过多而造成损失。
鼓励“变量”的一个关键举措在于公平竞争。实际上,随着平台经济发展壮大,一些问题已经滋生。例如,国内消费者所熟知的,在部分“互联网+”领域中,过度补贴让企业竞争扭曲为“烧钱大战”,让服务优化让位于“资本搏杀”。这些扭曲的市场现象让各方警觉,更优的变量可能在强势资本的碾压下失去成长空间。这也与本次会议提出的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相悖。因此,健全法律法规,界定合理竞争的范围,避免出现垄断者对行业的“绝对话语权”,是为“变量”成长与发展创造空间的客观要求。
另一个监管的落点在于维护“变量”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本次会议也提到要“加快制定完善专利、商标、版权侵权假冒判断、检验鉴定等相关标准。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罚严惩各类侵权违法行为”等举措,而在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的当下,这种保护也更加复杂。
例如,如何界定数字领域的“产权”?依托大平台或借助云存储的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创新产品能否得到保护,其核心数据如何不受侵犯?这些都是不少创业企业、中小企业的新痛点。而对这些问题的担忧,直接制约着企业开发新产品、拓展新服务的积极性。
当前正值平台经济崛起之时,更多人关注到的往往是那些巨头平台。不过,在巨头平台下不断成长的小企业等微小“变量”看似散如蚍蜉,聚则亦有千钧之力。因此,监管者必须打破传统考核指标、监管要求的窠臼,让监管落点不在规模、增速上,而落在如何保护新“变量”的成长上,这不仅是眼前平台经济保持活力的关键,更有可能成就下一个时代的新巨头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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