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排头兵” 自贸试验区进一步自主开放获力挺
时间:2019-07-05 09:21:38 来源:第一财经
[导读]在如期推出开放度更高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后,中国再次释放了主动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这不仅包括目前已有的“1+3+7+1”个自贸试验区,也包括接下来新设的6个自贸试验区。
在如期推出开放度更高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后,中国再次释放了主动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
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
这不仅包括目前已有的“1+3+7+1”个自贸试验区,也包括接下来新设的6个自贸试验区。
自贸区覆盖18个省份
今年是中国自贸试验区建立6周年。
从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我国此后又陆续批准并建设了两批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一个由南至北、由东至西的“1+3+7”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格局;覆盖面积也从2013年的28.78平方公里,拓展到了2017年的1000多平方公里。
2018年4月13日,海南获批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由此,我国自贸试验区格局变成了“1+3+7+1”。
6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宣布,中国将在近期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若干重大举措,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进一步开放市场方面,中国将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
从1到1+3+7+1+6,这也意味着,中国将迎来18个省份布局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状况。
一直以来,自贸试验区都承载着中国坚持全方位开放,主动作为释放经济全球化正面效应的重大使命。
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各自贸试验区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试点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数据显示,自贸试验区共向全国复制推广了累计五批171项改革试点经验,带动了全国外商投资环境的持续优化。
仅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例,在这片区域上推进的一系列首创性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
数据显示,从2013年9月至2019年4月,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累计新设企业6万多户,新设企业数是前20年同一区域企业数的1.6倍。新设外资企业1.1万多户,占比从自贸试验区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20%左右。
“实践证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有效促进了市场活力激发和发展动力转换,为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积蓄了蓬勃力量。”浦东新区副区长、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华说。
自贸区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这不是自贸试验区第一次获得深化改革创新的支持。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国近年来一直在主动扩大开放,不断地推出“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措施。
就在2018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53项切口小、见效快的工作措施,着力打通有关工作的“堵点”和“难点”。
这53项措施中,39项适用于全部所有自贸试验区,14项则更有针对性,适用某个自贸试验区。其目的,就是要围绕自贸区建设发展需要,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在这之后,中国又提出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下一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
支持举措包括三方面,首先是要推动相关省市加大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尤其是投资审批、市场准入等权限。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实现“证照分离”。
就在最近,上海已经发布了《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 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赋予浦东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进一步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规划制定、综合执法等方面对浦东新区加大放权力度,支持浦东新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7月1日,上海市人社局向浦东新区下放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权,这使得上海将成为国内唯一一个向部分城区下放户籍审批权的直辖市和超大城市,以提升浦东新区的引才自主性,实现浦东新区在更高起点上“改革开放再出发”。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支持地方和部门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提出自身范围内深层次改革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
其次是要实施好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法规。对贸易便利化创新等提出具体措施。
6月30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此次修订,距离2018版的两张负面清单发布,时隔仅一年。
两张负面清单的压减比例都达到了两位数。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如果从2013年第一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来看的话,可以看到,自贸试验区版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6年时间里,从190项压减到了37项。
越来越短的负面清单,充分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也意味着,自7月30日起施行后,外资将在中国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抓紧研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举措,为更高水平开放积累经验。
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对重大改革事项建立地方和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对需要调整实施法律法规的,要抓紧按程序提请办理。完善管理体制和协同机制,增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辐射带动效应。(胥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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