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常住人口可落公共户口!发改委推重点人群城市落户
时间:2019-06-20 09:25:00 来源:经济之声微信公众号
[导读]对于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城市租房常住人口来说,城市的落户大门将敞开。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
对于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城市租房常住人口来说,城市的落户大门将敞开。
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
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指出,今年是新型城镇化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重点要推进四方面工作。
首先是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其次是着力抓好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第三是着力提升硬实力和优化软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后,着力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持续提升城乡融合水平。
孟玮表示,要打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通道,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对此,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表示:
推动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这对农民工和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是有好处的。
胡刚认为,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劳动力、资金和土地三大要素的流动。目前,我们国家资金流通很活跃,劳动力流动还受到户籍的限制。这个限制破除了,会对整个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
户籍政策频出,并非首次提出
其实,“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的说法并非首次出现。
今年的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对于超大特大城市,通知指出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督促和监测评估。
落户后公共服务如何跟上?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中后期。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年末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3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王太元指出,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地方的态度。地方政府考虑到农民工市民化后,公共服务也要均等化,但公共服务的提供是需要地方财政拿出资金支持的,所以他们迟迟不愿意让流动人口成为城市市民。
人来了,为这个城市创造了收益,财政的收入其实也有很大一块是这些人创造的,不给他们户口是没有道理的。而且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不需要一口气拿出全部的资金。
根据《重点任务》,在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方面,今年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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