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爆雷潜逃境外2年,新华财富实控人郑孝和被警方引渡回国,又被监管公开谴责
时间:2019-06-05 15:31:40 来源:和讯网
[导读]和讯网消息6月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通报称,2014年至2016年,郑孝和担任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产品的成立募集、运作管理中存在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损害了投资者利益。郑孝和作为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我局对郑孝和予以公开谴责。
和讯网消息 6月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通报称,2014年至2016年,郑孝和担任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产品的成立募集、运作管理中存在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郑孝和作为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我局对郑孝和予以公开谴责。
企查查资料显示,郑孝和还和新华财富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新华财富对外投资方面,新华财富分别出资1750万和400万成立了新华卓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新华国信金融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目前郑孝和担任这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019年5月16日,广东警方将红通对象、经济犯罪嫌疑人郑某和从希腊引渡回国。省公安厅通报显示,郑某和系新华财富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财富”)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自2017年开始,新华财富因为旗下私募产品未能如期兑付,郑某和事发后拒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并于2017年8月潜逃境外。
中基协网站公示,新华财富法定代表人为郑孝和,该人曾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中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信贷部总经理、中国进出银行总行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行长、中信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警方通报的红色通缉令对象郑某和,极有可能就是新华财富前法定代表人郑孝和。
据了解,自2017年9月开始,相继有群众向广州天河警方报案,反映在辖区内新华财富公司购买的基金产品未如期收到利息,怀疑被骗。
公开信息显示,新华财富掘金系列产品总规模为4.9亿元,其中五号涉及金额2.5亿元,一、二、三号基金都是8000万元,年化收益率在10%-12%之间,投资门槛100万元起,投资者人数在300人左右,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据了解,其中最大的单个投资者投资额达2400万元。据媒体报道,新华财富的掘金一、二、三号私募基金产品已经于2015年年底陆续到期,全部无法兑付本息。掘金五号虽然是今年6月到期,但其借款公司深陷多起融资兑付违约。新华财富官网显示,掘金系列中5期产品均有详细内容介绍,其中一号产品和三号产品已经超过兑付期限。
广东省公安厅通报显示,经查发现,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郑某和等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公司网站、群发短信、QQ公众空间、微信朋友圈等公开方式,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金额巨大,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郑某和作为新华财富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事发后拒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并于2017年8月潜逃境外。广州警方依法对新华财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郑某和批准逮捕。应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申请,2018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郑某和发布红色通报。
当中国警方掌握郑某和已辗转至希腊藏匿的重要线索后,提请希腊执法部门对郑进行抓捕。2018年8月3日,希腊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郑某和拘捕,中国警方随即通过外交渠道向希腊方面提出引渡请求。2019年4月,希腊方面同意引渡郑某和,并于5月16日将郑某和顺利押解回国。
资料显示,新华财富是由原新华信托新华财富事业部整体公司化转制而来的一家全国性专业财富与资产管理机构。 新华财富品牌初创于2011年,在深圳前海注册,注册资本金5000万,公司总部已在2017年4月由北京迁回深圳,并于2017年11月由吕曙光出任法人,完成新管理团队的组建及公司业务运行的全面转型,旨在对存续基金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和催收工作。
新华财富大股东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5日起,停止对新华财富的资金支持,不再承担股东法定义务之外的其他任何义务和责任。新产业的资金支持,是新华财富现状存续的前置条件,没有新产业的资金支持新华财富将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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