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依法维权
时间:2019-06-02 07:19:5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导读]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依法维权本报评论员樊大彧今日社评“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一种制度创新,是一套另类“征信系统”,将让那些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的实体无利可图、寸步难行。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是对中国优秀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保驾护航,是对中国发展利益的坚定维护,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打断中国前进步伐”的坚强保障。
“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一种制度创新,是一套另类“征信系统”,将让那些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的实体无利可图、寸步难行。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是对中国优秀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保驾护航,是对中国发展利益的坚定维护,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打断中国前进步伐”的坚强保障。
商务部5月31日宣布,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商务部相关负责人6月1日介绍,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该实体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是否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等情况。(相关报道见08版)
中国将出台“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这一重磅信息引起广泛关注。国际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对某些国家霸道行径的反制。近期,美方恣意升级贸易摩擦,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不断将中国高技术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实体名单”,企图破坏中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美方的做法损害了中国利益,也损害了自身利益和全球经济利益,中方不得不立即采取行动。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有利于形成保护中国企业的“屏障”,有利于各国企业树立“反贸易霸凌”的信心,同时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合理反制举措。
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不仅合理,而且是合法的“反贸易霸凌”举措。根据中国《对外贸易法》的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中方都可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中国的《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也为反击贸易霸凌主义提供了充足的法律支持。
依据有关法律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表明中国不会屈从于任何外部压力,有决心、有能力捍卫自身合法正当权益。中国多年来取得的成就,得益于不断改革开放和技术创新。然而,某些国家无视事实,不断编造“强制技术转让”“盗窃知识产权”“中国占了便宜”等不实之词,肆意挥舞关税大棒,企图遏制中国发展。中国于法有据地进行反击,彰显了充足的底气和坚定的意志。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是“奉陪到底”斗争精神的有力表达,也是胜利终将属于公道正义一方的郑重宣示。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正常的国际经贸活动受到负面干扰。中国此时宣布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是对损害中国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外国企业的有力震慑——某些国家不要希望一边捞取好处,一边又损害中国利益和全球产业链。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也是对分布在全球各地的保护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有力反制,在加强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将对稳定国际经贸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产生积极影响。
当前,某些国家伤害国际经济体系,逆潮流而动,势必不得人心。中国推动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为重构全球经济治理格局提供了极具价值的重要方案。长期以来,某些国家持续通过所谓治外法权和域外管辖权,以国内法作为经济战、科技战武器,以司法工具制造“陷阱”“套路”,围猎、打压竞争对手。中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可以有效地将某些国家以往见不得光的黑手段充分暴露于阳光下,将其恃强凌弱的霸凌行径和强权逻辑充分显影、定形,可以有效为各国企业提前发出预警信号,有助于全球经济治理不断改善。
人无信不立,企业及各种实体也是如此。“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一种制度创新,是一套另类“征信系统”,将让那些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的实体无利可图、寸步难行。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是对中国优秀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保驾护航,是对中国发展利益的坚定维护,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打断中国前进步伐”的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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